它是一只奶白的小绵羊,白天这才看清小扎西小小的一只,应该是个幼仔年纪的羊,作为尼玛的玩伴。
等自己收拾好行装,一手牵着尼玛,尼玛一手牵着小扎西,就这样走下了山。
下山的路开阔了许多,经方健开辟出来之后,没费上多长时间就直接到达了山底。
他们面朝青湖,先是走到了车子旁边。
方健看看方向,问道:“你还记得你是从哪一边跑过来的吗?”
青湖周围并没有什么标志性的景物,要说标志那么青湖本身就是一个显眼的,但过了青湖,到了停车子的这边,可就不太好辩认了。
尼玛一个小孩子,能跑这么远的路摸索过来已经很奇怪了,现下能记起来的几率并不大。
果然,看着眼前的路,尼玛皱着眉头,晃了晃脑袋。
“不记得了,我只记得这个湖,是全哥哥带我过来的,我……”
方健叹了一口气,先上车再说!
他将东西放入车内,让尼玛坐在副驾驶上,将扎西放在后座,离开这个地方之后再做打算。
“我开慢一点,你看看周围的景色能不能想起来什么。”
去往青湖的路有很多,这边虽然人迹罕至,可有些追求自然美的摄影师也会来这里取景,他们一般都是走右边的那条大路,毕竟那边连着闹市,还算比较热闹。
而左边是方健来时经过的路,一路上都没有什么人家,所以尼玛极有可能是从右边过来的。
想到这里,方健便将车子开向了右边的大路,打算去闹市看一下。
车开到一半,尼玛激动的手舞足蹈起来,“对就是这边,我家不远处有一个大牌子,就是这个!”
尼玛兴奋的指着前方竖着的大牌子说道,眼里藏不住的喜悦。
方健看到大牌子却不知道上面的语言,不过总算路是对的,再开一段可能尼玛就知道了。
“小尼玛,你马上就能到家了——”
方健朝着窗外看去,前面的确居住着不少户人家,一个个的蒙古包各具特色,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十分和谐美丽。
他们经过闹市,这边好像有集会一样,街上热闹非常。
车子是通不过去了,方健索性将车子停在这里,和小尼玛徒步去闹市里吃顿饭再说。
“这里是阿玛拉经常带我来的地方,叔叔,我认识回家的路了!”
小尼玛抱着扎西激动的跳了起来,洁白的牙齿绽放着甜甜的笑容。
找到了就好,如此一来方健也算是放心了。
“把扎西放下来,我们先过去吃顿饭,之后送你回家。”
尼玛认真的点点头,欢笑的穿梭在闹市之中。
这里算是一个镇子,集会并不大,方健多走几步路就能将这里走完,之后的不远处就是住户人家,草原上星星白点,那应该都是牧民的羊群。
在集市上传来的阵阵羊肉香气勾走了方健的魂。
难得来一趟西区,自然是要好好尝尝这边的炙羊肉!
他带尼玛来了一处馆子,可以说是这里装潢还不错的一家,羊肉的香味也是最浓的。
“叔叔,这里的羊肉干可好吃了,吉叔叔的羊肉是这里最好吃的一家!”
看来尼玛还是个行家,方健心下觉得自己还真是来对了地方。
“尼玛?你怎么会在这里?!”
正当方健专心看着菜单时,突然听到了一声诧异又惊喜的话语,虽然自己仍旧听不懂,但可以判断出这人和尼玛是认识的。
“吉叔叔!我带一位叔叔过来吃你的羊肉干!”
被叫做吉叔叔的人上下打量方健,眼神中带有警惕性。
而后立马冲到尼玛的身前,神色很是激动——
“你到底跑哪里去了?昨天你阿玛拉到处找你,急得掉眼泪,是不是这个人把你拐走的?!”
听到吉叔叔这么说,尼玛立刻跳起来维护方健。
看这架势方健就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误会自己拐走了尼玛了。
“不是的吉叔叔,是这个叔叔帮我找到了扎西,还帮我回家的,他是个好人。”
尼玛一解释,眼前的吉叔叔才没有那么大的敌意,脸上转而挂了笑,连忙对方健道歉。
尽管方健还是不懂他到底再说什么,但大致意思自己是明白了的。
他对着眼前的老板点头示意,算是接受。
“兄弟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,来旅游的?”
老板说起了普通话,方健这才缓过神来。
“对,我来这里旅游采景,恰巧碰到尼玛,便带他回家。”
老板露出慈祥的面容,连忙给方健推荐了他们这里的招牌菜,并扬言这一顿饭算自己的。
对方的好意方健心领了,可这顿饭钱却不能让对方请,毕竟自己是外来人,不能这么不懂分寸。
“尼玛,你就先在这里别动,我去打电话告诉你阿玛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