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51章 该死的大兴安岭(第2页/共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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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明晃晃的太阳就挂在头顶上,依旧分不清方向。
本地叫转向,也不知道外国人叫个啥。
约翰又一次被狼群追得顾头不顾腚的跑了半个多小时之后,坐在一块石头上,一边扯着身上的布条一边痛骂起来。
“法克,法克,该死的大兴安岭!”
如今的二人,已经狼狈不堪,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各种带刺的植物刮得像乞丐服,身上更是密密麻麻的血痕。
老外毛多体味儿又重,两个人都散发着野牲口才有的腥臭味儿。
怪不得很多老外在野外跟野兽一起生活得那么和谐呢。
不说别的,就这体味儿,就能让野牲口把它们认为是同类了。
威尔逊喘着粗气,狠狠地灌了一通水,脸通红通红的,身上好像还冒着热气。
威尔逊掏出水壶死命地灌着水。
大兴安岭的夜里太冷了,他们准备又不足,所以,他发烧了。
他甚至都不敢说,在这种环境,一个生病的同伴就不是同伴,而是拖累了。
所以,威尔逊拼命地喝水,还要拼命地吃东西,让自己保持体力。
当他拿出一罐饼干要打开的时候,一只布满血痕,手背上毛儿都打结的手按住了饼干的罐子。
“约翰……”威尔逊抬头望向约翰。
约翰的眼珠子泛着红,还有兽性的凶残。
“威尔逊,情况不太对,狼群也不对,你有没有发现,我们一直被狼群围猎?一直在原地转着圈子?”
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我的意思是,必须有一个人保持体力,然后跳出这个圈子才能获救!”
“所以,保持体力的那个人是你,对吗?我的朋友。”
“没错,只有我活着出去,才能救你,威尔逊,我的朋友,你该知道,这是最好的选择!”
“当然,为什么不呢!”
威尔逊是笑着说着,就连拔枪都是笑着拔的。
但是,猎枪的枪口,却先一步顶到了他的脑门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