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好好招待孙神医,陈菊可以说是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了。
长春灵米蒸了一大锅,炖了一只鸡,连小鱼塘里的刀鱼都捞了二十几条出来蒸了一大盘。
又从大鱼塘里网了两条鳊鱼红烧,还有金雕猎来的野兔,做成了干锅,再就是用地里的蔬菜做了几盘素菜。
顾海丰也搬出了珍藏的灵桃酒,今天,他一定要好好敬孙神医一杯。
顾笑为了显示自己的重视,还特意叫了村支书顾有德来陪客。
顾有德一听京城的神医都来了,屁颠屁颠地就跑过来了,能跟国医圣手同桌吃饭,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。
他如今也是越混越好了。
傍晚,顾家的堂屋里灯火通明,一共也就十多个人,顾笑就没分桌了,直接拿两个大方桌拼在一起。
孙半礼被让到主位坐下,看着这一大桌子菜,连连道:“哎呀,海丰老哥,你们这太破费了,这么一大桌子菜,哪里吃得完?”
顾建军憨厚地笑着:“孙神医,您千万别这么说,都是家里种的,您尝尝鲜。”
顾笑在一旁默默地吐槽,孙神医这是太小看自家人的战斗力了,她家从没有过剩菜,
这时顾有德也到了,一进门就热情地跟孙半礼握手寒暄,气氛很是热络。
顾海丰亲自给孙半礼斟上一杯灵桃酒,满脸感激:“孙神医,这杯酒,老头子我敬您,多谢您救命之恩!”说着就要站起来。
孙半礼赶紧扶住他:“海丰老哥,你坐着,您坐着!咱们之间不说这些,你太见外了。”
他接过酒杯,心里其实也对灵桃酒好奇很久了。
鲁子归那样的情况,靠着灵茶和灵桃酒硬是把病情稳住了,这放在整个医学界都是奇迹。
他端起那只酒杯,先是凑近鼻尖闻了闻,一股浓郁醇厚的酒香钻入鼻腔,让人精神一振。
孙半礼小心地抿了一口。
酒液入口温润,不像有些白酒那样烧喉,十分丝滑。
紧接着,一股难以形容的暖意从胃里缓缓扩散开来,流向全身。
那不是酒精带来的燥热,而是一种渗透到身体各处的舒适感,疲惫的身体被抚慰了,整个人说不出的轻松自在。
孙半礼不由得眼睛一亮,脱口赞道:“好酒!”
他平日里也喜欢自己琢磨点药酒,人参、枸杞、鹿茸没少泡,但那些药酒都没有这样的效果。
灵桃酒,果然名不虚传。
他心里对顾笑这姑娘的好奇心,又加重了几分。
这时,陈菊热情地给孙半礼盛了满满一碗灵米饭:“孙神医,尝尝咱家自己种的米,看合不合胃口。”
孙半礼道了谢,目光落在那碗饭上。
跟平常米粒的雪白不同,这碗米饭居然是紫金色,颗粒饱满分明,泛着珍珠般的光泽,发出一种独特的草木清香。
他拿起筷子,夹了一小口送进嘴里。
米饭入口,软糯适中,带着恰到好处的弹牙感。
最奇特的是,当米粒在舌尖化开时,那股清甜仿佛不是来自糖分,而是米本身蕴含的某种精华。
而且,一口米饭下肚,竟然隐隐感觉到一股微弱的暖流,渗透进四肢百骸。
这股暖流所到之处,仿佛能给疲惫的身体注入了一丝活力,整个人都被滋养了一般。
孙半礼拿着筷子的手顿住了,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近乎震惊的表情。
这感觉怎么那么像他年轻时在一本古籍残卷上看到的关于“灵米”的描述?
那书上写得玄乎,说什么“米有微光,食之生津暖腑,久服轻身延年”。
他当时只当是古人喜欢夸大其词,古时候粮食金贵,一般人吃到品质好的稻米就以为是仙人余粮。
难道那书上写的,并非空穴来风?而这顾家,竟然真的种出了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?
因为这个发现太过震撼,孙半礼接下来吃其他菜都有些心不在焉了。
鸡肉确实香,刀鱼也确实鲜,野兔肉紧实有嚼头,蔬菜更是水灵清甜,远超普通蔬菜的口感。
这些味道他都能尝出来,但他的大部分心神,还停留在灵米饭带来的冲击里。
只有钟鹏、罗彦那几个年轻小伙子,没那么多心思,筷子专门往那盘清蒸刀鱼上招呼。
这还是几个月来,家里第一次做刀鱼吃。
“唔,这刀鱼,好鲜啊!”钟鹏吃得满嘴油光,啧啧称赞,“不愧是长江三鲜之首,这肉嫩的,都不用嚼,舌头一抿就化了!”
罗彦比较斯文,但速度一点也不慢,连连点头:“确实鲜,一点土腥味都没有。何教授,你快尝尝看,这是老板自己养的长江刀鱼。”
说完,还贴心地用公筷给何建民夹了一整条。
何建民本来还有些矜持,但在尝了一口之后,眼睛也亮了,赞叹地道:“这刀鱼,确实鲜甜,入口即化。”
这小顾同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