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鑫窝在沙发里,刷着平板上的各种新闻和热搜话题,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。
她看着照片里自己那副傻乎乎的样子,以及旁边贺砚庭那被媒体解读为“深情专注”实则“病态占有”的眼神,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。
“完了完了,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”她把脸埋进抱枕里哀嚎。
钱知意笑着递给她一杯果汁:“洗什么?我看拍得挺好看的。这下好了,全城都知道你是贺砚庭‘显摆’出来的最昂贵的‘慈善’了。”
金鑫哀怨地看了嫂子一眼:“嫂子你还笑我!这让我以后怎么出去见人!”
“怎么不能见人?”金琛从书房走出来,手里也拿着一份报纸,语气轻松甚至带着点满意,“效果比我想象的还好。贺砚庭这笔‘形象投资’,回报率惊人。”
他指了指报纸上的照片:“现在所有人都知道,贺砚庭对你非同一般。这顶‘皇冠’,可比任何合同协议都管用。”
金鑫愣了一下,瞬间明白了大哥的意思。
贺砚庭用这种轰动的方式将她推到公众面前,某种意义上,就是在用他的声誉和影响力为她“背书”,将她划入了他的羽翼之下。
以后任何人想动她,都得先掂量掂量贺砚庭的态度。
虽然方式变态了点,但结果好像确实如大哥所说,给她套上了一层无形的护身符。
当然,与此同时,她也彻底被贴上了“贺砚庭所有”的标签。
“可是……”金鑫还想挣扎一下。
“没什么可是。”金琛打断她,意味深长地笑了笑,“别忘了你的文征明。‘牛马’的工作完成得很出色,该拿到手的‘酬劳’,一分都不会少。”
想到那幅字,金鑫心里的郁闷顿时消散了一大半。
好吧,“牛马”就“牛马”吧,给这么大方的“老板”打工,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?
反正,一个晚上的“战利品”,换一幅心爱的字画和一个800万的冠冕,怎么看都是她赚大了!
“牛马”只想快点把冠冕变现,然后欣赏她的文征明去!
金鑫看着金琛和钱知意:“大哥,嫂子,今天你们今天不用去公司?”
金琛:“今天不用当牛马,今天是蓓蓓的认亲宴。”
金鑫低头眼前一暗,立马又抬头说:“大哥,嫂子你们快点去化妆,你们要在场,我没事,我去找钟叔卖皇冠。”
金鑫随便换牛仔裤和白色衬衣,唯一的亮点就是手腕的手表,那里戴着一块Patek Philippe Gondolo系列的铂金手动上链腕表,表盘简约到没有任何数字和多余刻度,却是某个特殊系列的限量定制款,是她十八岁时大哥送的礼物。
镜子里一个清爽得甚至有些过分普通的大学生,头发也只是用手指随便抓了抓,扎成一个松散的低马尾。
很好,足够普通,足够低调。
她抱起那个装着钻石冠冕的礼盒。
走出衣帽间,她对还在客厅的哥嫂挥了挥手,语气故作轻松:“哥,嫂子,我出门啦!预祝你们今晚嗯,顺利!”
说完,她不等他们回应,便抱着盒子快步离开了这个让她感到些许窒息的家。
钱知意看着金琛的恶趣味,摇头:“琛哥,你又欺负鑫鑫了,明明今晚要带她回家的。”
金琛把一份合同递给她,:“你看看合同后,摸着良心告诉我,你会不会欺负她。”
钱知意看着完合同后,摸着良心说:“贺总,给得真多,北区独家开发居然能给我们一起吃肉,就是不知道家里的白菜是把猪留下来,还是白菜上门。”
“我真的不贪心,我让猪进来,他们生的小猪姓贺,好吗?”
“白菜真的喜欢猪???你别为了利益,就把白菜卖了?”
金琛再次叹气:“上一次鑫鑫和沈阅订婚,鑫鑫想到的是,沈阅敢欺负她,她就叫我弄死沈阅,生完孩子就回娘家,对沈阅半点耐心也没有,宁可挤公交车,也绝对不坐沈阅的车,上次来法国找我,她可是坐着贺砚庭飞机来找我的,贺砚庭吃醋说了我和鑫鑫有男女之情,鑫鑫就只是一个巴掌,没叫我弄死贺砚庭,如果是沈阅,金鑫就敢弄残他。”
她车子径直开往城中一家极其隐秘、只接待熟客的古董珠宝交易行。
老板钟叔是个看起来就极其精明的老师傅,戴着单片眼镜,看到金鑫抱着这么大一个盒子进来,似乎一点也不惊讶。
“钟叔,”金鑫把盒子放在柜台上,打开,露出里面璀璨夺目的冠冕,“帮个忙,尽快出手,价格您看着办,差不多就行,我急用钱。”
她说得干脆利落,仿佛那不是一顶价值连城的古董皇冠,而是一件需要紧急处理的闲置物品。
钟叔小心翼翼地拿起冠冕,在专业灯光下仔细查验了很久,推了推眼镜,看向金鑫:“金小姐,这东西贺总同意?昨晚的新闻我可是看到了。”
金鑫叹了口气:“来历绝对清白,贺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