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
林峰一家人天不亮就起床了,同样早起的还有傻柱傻冒,
看到老妈穿着布拉吉,两个嫂子和林瑶围着老妈直转圈,
“婶子,你这身也太好看了,啥时候买的?”
老妈傲娇的说道“昨天小峰带我去百货大楼买的,他说我去见弟弟得穿好点,
昨天他给你们的雪花膏和小玟的衣服都是在百货大楼买的。”
昨天忙着过节,哪想起来你们去了百货大楼,
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老妈忙着做饭,俩嫂子又因为雪花膏跟俩堂哥生气,哪还有心思多问,
二嫂说道“你们别说,婶子穿上这个一下年轻十岁,成了大姑娘。”
老妈嗔怪道“我儿子过几年都能结婚了,我都是快要当奶奶的人了,还年轻什么。
我说我在家做饭带孩子,也没法穿这个,小峰非要给我买,”
老爸在边上听着,有点尴尬,小声问林峰“儿子,你们去逛百货大楼怎么不跟我说一声?”
“爸,这可不能怪我,昨天我妈说去见舅舅,都没像样的衣服,
你在厂里上班,怎么跟你说?
再说,这是我孝敬我妈的,你去算怎么回事?”
老爸看着林峰,手有点痒,但是又不能动手,这个时候但凡揍儿子一下,自己也得挨揍,忍着吧!
一家人也没在家做早饭,洗漱完毕后一起到胡同口早餐店吃的,
家里有几个小孩,还有俩老头,到那边又是在太阳底下站一半天,几个人肯定扛不住,
家人商量一下,不仅要带水和吃的,还得拿几个小板凳过去,家里的几个草帽也都带着,
还得骑着自行车,几个小孩跟老头也不能走这么远的路,抱着小孩,大人也累,
看着不远,走路过去要一个小时,大人都累,何况老头跟孩子,
正好傻柱的一个师兄在四九城饭店上班,自行车可以放在他们员工停车的地方,不用担心被偷,
担心也是多余的,那里方圆几里内要是今天被偷了自行车,整个四九城公安系统能疯掉,绝对是整个四九城小偷的末日,
吃过早饭,林峰又跑去把张玮俊的自行车给骑了过来,还把他的望远镜给拿了过来,
加上傻柱傻冒的,总共五辆车,一人前面放一个小孩,后面坐一个,剩下的人走着去,
等把人送到地方,林峰几人再回来一趟,半路上接剩下的人过去,这样也能节省不少时间,
长街两侧管理虽然没那么严格,但是也得检查,不是谁想来就来的,而且过了九点就不许再有人靠近,
不到八点,一行人到了王主任给安排好的位置,这边街道办一个姓刘的干事给安排的,
此时的长街两边人山人海的,很多人天不亮就到了,甚至有人都没睡觉,就为了抢个好位置,
林峰一家人到的时候,这边街道前面几排的人一开始还有意见,
“刘干事,凭什么我们天不亮就到了,却不能在最前面,
他们来这么晚却在最前面?”
刘干事说道“他们家有人在第一方队,十几年没见面了,人家想见见亲人,
由于昨天才知道,来不及安排到广场上,才安排到这个位置,
你们家要是有人在队伍里,你就是九点到,我都给你安排在最前面。”
当听刘干事说林峰一行家里有人在第一队的时候,后面的人哑火了,
心里再有意见也不敢说,也不敢有意见,不得不承认自己惹不起,
近距离站在广场边上,远远的看着那一队队士兵,还有热情的老百姓,
林峰也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个年代士兵身上的杀气,和老百姓的狂热,
不得不说这支部队是全宇宙最能打的队伍,没有之一,谁也不敢反驳,
谁敢反驳,必须得拉出去阉了。
能站在广场上的士兵又大多数都是士兵中的佼佼者,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,
跟几十年后看到的兵还不一样,几十年后的兵是训练出来的,都没见过血,
现在的兵是杀出来的,身上的杀气是用敌人的血换来的,
老妈今天穿的是林峰昨天给买的布拉吉,此刻站在最前面,往检阅士兵那边看,
由于距离太远,这个时候的四九城也是雾蒙蒙的,根本看不清,
林峰从书包里拿出望远镜,调好焦距,递给老妈“妈,用这个,我调好了!”
找舅舅这事只能老妈来,自己也没见过舅舅,家里人都认识舅舅,但是已经隔了十几年也很难认出来,
林峰把望远镜递给老妈后,又从书包里掏出一个,
傻柱看见这情况赶紧扒拉林峰的书包,
“小峰,你带几个望远镜?”
“就两个,多了我也没有,书包也装不下。”
老妈看了一会惊喜的喊道“找到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