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三十二岁,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。在官场上干了十年,四十二岁,不干了,回乡。”
“回乡之后,他干了什么?他看到镇上的旧志残缺不全,很多老人都去世了,再不记下来,这个镇子一千多年的故事,可能就散在风里了。”
“于是,他开始修镇志。”
徐妙锦忍不住问:“他怎么记?”
“笨办法。”杨九黎说,“翻旧书,查档案,挨家挨户去问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,拿着笔和本子去实地走访。”
“他在书里写:‘凡有所见,随手录之;凡有所闻,随笔记之。积十三年之久,乃成此编。’”
“十三年,他从一个四十二岁的中年人,写到了五十五岁。写完那年,他在序言里只写了一句话:‘后之览者,亦将有感于斯文。’”
天幕上安静了一瞬。
【金色·明·洪武皇帝朱元璋】“十三年?就为了一个镇子?咱当年修南京的城墙,动用了二十万民夫,也不过花了二十来年!他一个人,一支笔,就干了十三年?”
朱元璋的声音里满是惊奇。他能理解修长城,修宫殿,那都是实打实的功业。
可花十三年去写一本书,一本关于小镇的书,这在他看来,实在有些不可理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