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炸心里不由满意地点点头。
他要的就是这样的兵。有血性,肯拼命,心思不复杂,对强大有本能的向往和忠诚。
部落那点权位和草场,在这小子心里,恐怕还不如窦尔敦教他的一招半式或者一把好刀有吸引力。
这样的苗子,好好打磨,将来未必不能成为一把好刀。
“行了,别傻乐了。”王炸收起思绪,对特木尔道,
“既然要当我的兵,就得守我的规矩。以后,要学汉话,识汉字,遵守军纪,刻苦训练。
战场上要敢拼命,但也要动脑子。要是吃不了苦,或者犯了军规,我照样收拾你,绝不手软。听明白没有?”
“明白!侯爷!我肯定好好学!好好练!绝对不给您丢脸!您让我往东,我绝不往西!”
特木尔挺起胸膛,把胸口拍得砰砰响,脸上那兴奋劲压都压不住,
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穿着那身帅气的墨绿军装、骑着高头大马、跟着侯爷大杀四方的未来了。
王炸看他这劲头,笑了笑,没再多说。
转身去检查装备了。特木尔则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,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,看什么都顺眼,连去帮忙搬弹药箱都跑得脚下生风。
草原和部落,似乎已经成了迅速远去的背景,而前方,跟着侯爷,去大明,当一名真正的“破虏军”,才是他此刻心中最火热、最清晰的向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