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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给王美玲一个交代(第1页/共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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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相比较之下,陈述挨打是最少的。

    农村里,父母的观念一直都是,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,那么一切都好。

    周围邻居也会时常把你挂在嘴边,以此激励他们的孩子。

    动辄就是,你看那谁谁家的孩子,学习那么好,你咋不知道和人家学学,整天就知道玩?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学习可以改变命运吗?

    很难!

    但是学习好的话,一定是可以改变命运的。

    不说别的,倘若考上了中专,有一份铁饭碗工资,尽管连官都算不上,只能算作小吏。

    但也好歹摆脱了祖上三代农民的身份。

    以后能定居在县城里,如果好好培养孩子的话,兴许孩子会脱颖而出。

    大部分普通人,想要实现阶级跃迁,只有一代又一代的积累,爷爷在农村站稳脚跟后,爸爸去城里发展,在县城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再然后,自己才能前往大城市立足。

    想要一口气实现阶级跃迁,这样的人不是没有,但是难比登天。

    而且还要有运气成分在内。

    “就去京州市上学,你哥还能好好管管你!”陈有财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我走了,家里不就只剩下您和我妈了?”四弟陈学民说道,“要不咱们一起去呗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去!”陈有财摇了摇头,“大城市我待不惯!再说了,剩我俩砸了?我和你妈有没有七老八十了,还需要人照顾。”

    “还能动弹一二十年呢!”

    父亲陈有财今年五十岁左右,看上去就像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。

    一辈子都在土里刨食,他还真不习惯大城市的生活。

    农村里,出门就是菜地。

    听说在城市里,买菜都要钱。

    这让节俭一辈子的陈有财和马兰花是万万不能承受的。

    而且村里熟人多,没事干串个门还能聊聊天。

    大城市道路复杂,也没熟人,出去了害怕找不到路回来了。

    还是在村子里舒坦。

    趁着他还能动,孩子可以尽可能在外面闯荡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下午三点。

    王美玲一案,在县法院开庭。

    陈述驱车带着父母还有四弟一起去了趟城里,全程观看开庭审理。

    最后孙玉亭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
    按照法律上面的条文——行为人主观上仅为伤害他人身体(如一般殴打行为),导致死亡则构成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‌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 ‌

    若行为人对死亡结果为过失(如酒后失控殴打非要害部位),可能构成‌过失致人死亡罪‌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经一系列证据证实,孙玉亭常年有家暴情节,所以算作是主观故意判定。

    十五年的牢狱之灾,这就是代价!

    至于孙玉亭的父亲,涉嫌包庇,判了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。

    “现在宣读完毕,如果被告不服从本判决,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!”

    “闭庭!”

    随着法官的锤子敲下。

    这场案件正式结束了。

    王美玲的父亲和母亲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如果王美玲泉下有知的话,一定会欣慰的。

    “咱们也走吧!”

    陈述交上了父亲陈有财和母亲马兰花出了法院。

    老四陈学民一直跟在三人身后。

    一行人驱车前往了县城此时最繁华的地方—百货大楼。

    这栋百货大楼是去年建成并投入运营的,算是整个县城最高的建筑之一,一共五层。

    县政府才不过四层。

    开放的浪潮席卷了大城市,但这些小县城以及农村,还极为落后。

    整个县城的人没事儿了都来这里转悠,里面卖什么的都有。

    衣服鞋子,吃的,五金,自行车……

    刚走到百货大楼门口,陈述便听到了几个小孩儿在附近疯闹,嘴里还喊着顺口溜。

    “王大海的头,像皮球,叫我一脚踢到百货大楼!”

    “百货大楼,炸麻花,一下子炸成四半瓣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王大海应该是他们的朋友,此刻气的追着他们打。

    “这群小屁孩,哪儿学的顺口溜!”

    陈述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千块,递给了母亲马兰花,“妈,你带着我爸还有老四去买衣服,给你们一人买两身!”

    “我在周围逛逛,一会儿去给车加一箱油!”

    陈述不太喜欢逛商场,觉得没劲。

    每次钟小艾和高芳芳逛商场,陈述虽然跟着,但也是走到那家商铺,就找地方坐着。

    他觉得逛街特别没意思。

    但是没办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