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的尴尬瞬间烟消云散,满脑子都是五百能买好多猪肘子、巧克力、红烧肉、糖醋排骨、四喜丸子、锅包肉、地三鲜……
黑市真好,下回还来。
她这边正开心数钱呢,望风的那个肌肉壮汉,忽然回头大喊:“收摊了——”
嚯,刚才还在吆喝的人,瞬间收起东西,一溜烟地跑了。
这帮人跟特工一样动作这么快!!
林岁赶紧把钱收好。
“小骗子,还愣着呢?”
傅景珩朝旁边扬了扬下巴:“跑。”
收到!
林岁开始玩了命的跑,这一刻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绝对不能被人抓住。许月说过,要是不小心被抓到,可是要接受教育的。
她这次第一次来,可不想出师不利。
林岁跑了好半天,才终于停下来,这具身体好像不适合长跑,有点虚脱了。
她喘着气,靠着一棵树坐下了。
“才跑这么一会,就不行了?”
傅景珩站在她旁边,云淡风轻的。
不是,他刚才是跟她一起跑过来的吗?
怎么额头上连滴汗都没有啊?
不都说读书人的体力都不太好吗?
怎么这人不一样啊?
林岁记得自己之前看的年代文小说,男主角通常都是什么糙汉,小麦色的皮肤,结实的肌肉,浑身使不完的劲。
然后一般像这种读书人,白白净净的,通常都很虚的呀?
林岁的头脑风暴还没结束,一只骨节修长的手便伸到了她眼前,一起过来的还有一瓶橘子味汽水,是冰镇的。
对于她这种又热又累的状态,是最合适不过了。
林岁轻轻接过来,小声说了句“谢谢”。
“不用谢。”
傅景珩抬眸,看了看已经彻底黑透的天,问:“天不早了,你家在哪儿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