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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丢人的,好吗?(第1页/共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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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实话,明珠完全是被母亲,妻子,妹妹,这三个女人给惯坏了。

    他每次想要管的时候,想到明珠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,总觉得隔一层,他不知道怎么管教。

    占着他和亡妻女儿的身份,给他们脸上抹黑。

    到了地下,他都无颜去见心慧和真正的“明珠”。

    明珠是支撑着岳母活下去的希望,岳母有心脏病,他不能不顾岳母的身子。

    幸好,明珠是个女孩。

    他自问对得起钱明珠了,让她拥有钱家大小姐的身份,衣食无忧。

    钱明珠想要学艺术,他找专业的老师,想去美国留学,他也安排了。

    艺术学的半途而废,气跑了十多个老师。

    去美国留学,不到半年就回来了。

    平时只知道花钱购物,他也就不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经常跑到程家,仗着妻子,作威作福。

    这是他不能容忍的。

    他一直在等一个机会,一个为“明珠”正名的机会。

    这一天,不会太远了。

    随着窗外的风景一帧一帧的掠过,程公馆很快就到了。

    父子三人刚坐下没一会儿,荣霈凛和程锦珗就洗好了澡,从楼上下来。

    程老先生和夫人外出访友也回来了,只是人没在客厅。

    钱亦宸和钱亦尧看到了荣霈凛从楼梯上下来,从沙发上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比较活泼的弟弟钱亦尧直接跑上了楼梯,眼神亮晶晶的,“阿凛表哥。”

    他都已经好久没见阿凛表哥了,他都已经想好了,要是阿凛表哥过年之前还不来星洲,他打算寒假的时候去香港找他。

    荣霈凛黑发梳成了大背头,换了一身香槟色双排扣西装,脖子上系着银色暗纹真丝领带,抬手拍了拍表弟的肩膀,“不错,长高了。”

    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那只百达翡丽机械腕表。

    他对两个表弟印象一直都不错。

    上一世,他走的时候,这兄弟俩应该还在美国留学。

    程锦珗换了一身深棕色西装,星洲气候炎热,他不爱佩戴领带和领结之类的东西,浅粉色衬衫松开了两个扣子,比起“正经”的荣霈凛,多了些不羁。

    倚靠在旋转楼梯的扶手上,单手插在西装裤兜里,挑眉,“阿尧,只看到了你阿凛表哥吗?”

    他的存在感有这么弱吗?

    他这么大个人,这个臭小子愣是没看见。

    钱亦尧尴尬的挠了挠头,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,“二表哥,这不是好久没见阿凛表哥了吗?”

    他能说,他刚刚是真的没有注意到后面的二表哥吗?

    程锦珗伸手揉了揉小表弟的头发,“行吧!勉强相信你这个理由。”

    没有用发胶的头发,挺柔软,手感还不错。

    钱亦尧连连求饶,“二表哥,我错了,你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屁孩,要什么发型?”

    “我不小了,我都念中学了。”

    几人说说笑笑的下楼,走到了客厅。

    佣人们正在有条不紊的沏茶。

    荣霈凛也拍了拍钱亦宸的肩膀,“不错,也长高了。”

    兄弟俩虽然是上双胞胎,但弟弟热爱运动,长的更高一些,也更壮实,更黑一些。

    哥哥就要清瘦一些,也更白净,多了些书卷气。

    钱亦宸心想,阿凛表哥这话真不走心,刚刚和阿尧肯定也说了一样的话。

    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钱之杨,友好的打招呼,“姨父。”

    “阿凛。”

    钱之杨一直都很欣赏荣青偃这个连襟,对荣霈凛一直都不错。

    荣霈凛也认他这个姨父,能聊上几句。

    钱亦尧凑到表哥身边,小声问道:“阿凛表哥,你喝什么?红茶还是咖啡。”

    荣霈凛正和钱之杨聊天,随口回了一句,“红茶吧!”

    钱亦尧殷勤的给表哥倒茶,“阿凛表哥,我倒的红茶有没有更好喝?”

    荣霈凛心里觉得好笑,小男孩的想法也挺奇怪,随口敷衍道:“是,钱小公子倒的红茶更好喝。”

    假的,假的,棠棠倒的红茶最好喝。

    端起精致复古的骨瓷茶杯,饮了一口,唇角含笑,“来,满上。”

    程锦珗看小表弟这殷勤的样子,忍不住道:“只给你阿凛表哥倒茶,我呢?”

    钱亦尧又往荣霈凛的茶杯里添了一些红茶,回了一句,“二表哥,你别凑热闹,你都不喜欢喝红茶。”

    给你倒干什么?

    浪费。

    留着,阿凛表哥还能多喝一点。

    程锦珗被这话噎住了,端起了女佣放在他面前的咖啡,喝了一口,他需要缓缓,臭小子确实长大了,都知道气人了。

    钱之杨喝了一口咖啡,忍不住说了一句,“阿凛,你这面子够大的,阿尧这小子在家里都没对我这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