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云霆眼睛一亮,虽然欣喜,但他没有被这种喜悦冲昏头脑,郑重的问道:“阿洲,你说的真的,你真的愿意回香港?”
“你不要为了帮我,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,这违背了我们做朋友的初衷。”
因为他一句话,阿洲就要回那个让他伤心难过的地方,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。
已经跳出了牢笼,又何必再钻进去。
荣青洲摇了摇头,温声道:“也不全是为了帮你,我父亲原本就一直在催我回香港,离开这么久了,也是时候回去了。”
因为,以后香港有他最好的朋友。
他也没有说假话,他那个好父亲,最近五年频繁的联系他,想让他回香港。
只是,他一直不予理睬。
沈云霆虽然并未完全相信,但已经信了不少。
荣青洲看他这副样子,就知道他并没有完全相信,把荣老爷子写给他的那些信和发的电文,都拿了出来。
从一个盒子里倒了出来的,大大小小加起来应该有几十封信件,还有不少电文。
在好友震惊的目光里,荣青洲随口道:“这些,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”
还有很多,都被他给烧了。
每次他心情不好,就会翻出一封信来看。
看了以后,更生气了。
这下沈云霆没有疑虑了,兴致勃勃的说道:“阿洲,我正式的邀请你当我们医院的院长,你看怎么样?”
阿洲都能自己在伦敦开私人诊所了,应该能胜任院长之职。
荣青洲想也没想就拒绝了,没好气道:“我看不怎样,我不适合当院长,你是医院创始人,你才是院长。”
还有句话,他没有说出口,他要是当了院长,他那个二哥分分钟能折腾的医院关门。
他父亲也许还会给老二拍手叫好。
他现在十分怀疑,三哥回香港就出了车祸,是二哥干的。
这也是他一直都不回香港的原因。
虽然他知道,他从来就不是父亲的选择。
哪怕备选。
沈云霆见好友真的不愿意当院长,便换了一个方案,“那我拜托你当副院长,你不能再推辞了吧!”
荣青洲点头,两人讨论了一番,就这么决定了回香港办医院。
在荣青洲家里住了两三天。
沈云霆拉着荣青洲,去给妹妹选购礼物。
走在伦敦的商业街,在一家女装店前停了下来,沈云霆指着橱窗的女装,问身边的人,“阿洲,你说我妹妹会喜欢这条裙子吗?我没有买过女装。”
荣青洲顺着好友的视线看过去,橱窗里模特身上的红色裙子,浓烈的颜色,热情,张扬,有活力。
他也没买过女装,他也不知道阿霆的妹妹喜不喜欢这么抢眼的颜色。
沉默片刻,建议道:“阿霆,要不然,你直接给妹妹英镑好了。”
女孩子会喜欢的东西,他真的不了解。
他没有交过女朋友,母亲又不愿意见他,荣家那些女性长辈和妹妹们,不具有参考价值。
沈云霆想了想,十分认真的说道:“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,我上次给妹妹买礼物,还是她六七岁的时候,给她买的洋娃娃。”
“棠棠以前喜欢洋娃娃,现在她十六岁了,应该不喜欢那些了。”
两人在伦敦商业街逛了一上午,也没有买到心仪的礼物。
周末的时候,荣青洲开车,陪着好友去牛津看妹妹。
他们上次一起去牛津,应该是阿霆非要带着他去见他的双胞胎弟弟,在牛津读物理学的沈云霖。
那时候,他们坐的还是火车。
和沈云霆长得几乎一模一样,就是气质不同,沈云霖一看就是学者。
而此时的沈云棠,还不知道五哥来看望她了,同行的还有他的四叔。
沈云棠在别墅的花园里画画。
她头上戴了一顶灰色针织贝雷帽,上身穿了一件深灰色一体式斗篷披肩,下身是身灰色针织毛线裙,灰色长腿袜,黑色低跟短靴。
怀里还抱了一只三个月大的深色小金毛,小金毛脖子上还戴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,上面刻着一朵海棠花,还有小金毛的大名和生日。
小金毛小名小金条,大名沈金条。
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?
因为小家伙很喜欢它那个黄金长命锁,又不能叫它长命锁,长命锁是金子做的,就给它取名叫小金条了。
是沈云棠的好朋友的Bella送她的礼物。
她的画,画的就是怀里这只小金毛,装在花篮里,仰着小脑袋的小金毛。
跟她去Bella家里接它的时候一样,它仰着头看她,她一看就看中了它,它应该也相中了她这个主人。
听见大门外车子摁喇叭的声音,怀里的小家伙仰着头,奶凶奶凶的叫了几声。
“安静,小金条。”
“不要吓到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