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霈凛牵着沈云棠的手,身边跟着一只金毛,进了沈宅主楼的客厅。
沈云棠要回门。
沈老爷子并没有去公司。
沈云霆也没有去医院上班。
小金条乖巧的跟在他们身侧,毛茸茸的尾巴轻轻的扫在地砖上,没有发出丁点声响。
并不是自己熟悉的环境,它仰头看了一眼沈云棠。
沈云棠伸手摸了摸它的头,柔声道:“这里也是我们的家,现在回家了,不用怕。”
它看见从电梯间出来的沈云霆,向着他跑了过去。
“汪~汪~汪~”
沈云霆看着窜到自己身边的小家伙,熟稔的朝着小金条伸出了自己的手,“原来是我们沈金条,好久不见了,还记得我吗?”
小金条“汪~”了一声,伸出了自己的前爪,放到了沈云霆手里。
“真乖,还记得我。”
小金条回应的又“汪~~”了几声。
沈老爷子一身红底唐装,一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,看沈云棠的眼中带着温情,“棠棠,阿凛,欢迎回家。”
他早上去给阿绾上过香,就坐在客厅里等着小孙女回家了。
茶水都已经换过几次了。
沈云棠挣脱了荣霈凛的手,坐到的沈老爷子身边,亲昵的挽着爷爷的胳膊,“爷爷。”
沈云霆带着小金条坐到了沙发上。
荣霈凛坐下,跟着开口,“爷爷,五哥。”
“爷爷,我和棠棠决定以后周末住在沈家,打扰爷爷清净了。”
虽然早就决定了陪棠棠住在沈家,但还没有正式的和爷爷讲明。
沈老爷子明显有些高兴,人老了,就想有亲人陪在身边。
他眼神落在自己的孙女婿身上,问道:“这事你爷爷也知道吗?”
孙女婿从英国留学回来,就一直是自己一个人住在外面。
现在要陪着棠棠在沈家住,被老荣知道了,难免要多想。
荣霈凛笑了笑,语气温和,“我会和爷爷说的。”
奶奶走了,荣宅就已经不是他的家了,虽然荣宅是在梁家的地皮上建起来的。
他都已经自立门户了,他自己一个人住在外面都好几年,陪着棠棠每周在沈家住两天而已,又不是犯天条。
小金条趴在地上,它的头放在自己的前爪上,好奇的打量着对它来说有些陌生的家。
沈云霆喝了一口咖啡,看了一眼自己的妹夫,问道:“你不怕外面的人说你吃软饭?都住到自己妻子家里了。”
一般男人都挺忌讳被人说吃软饭的。
他这个妹夫,说一句天之骄子,半点不为过。
竟然提出每周到妻子家里住两天。
荣霈凛看了沈云棠,眼中的温柔溢于言表,“爷爷,五哥,只要你们不觉得我别有用心,贪图沈家权势,想要谋夺沈家家产。”
“外面的流言,对我而言,不会造成任何伤害。”
说他吃软饭,他就是吃软饭了吗?
人,越得不到什么,越会心理不平衡,就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判得到的人。
他都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。
虚名于他而言,不重要。
岳父岳母都不在了,棠棠肯定想要陪着爷爷。
沈老爷子看着孙女婿,笑出了声,“沈家要是真的能被你夺去,那也是你自己的能力,我敬佩你。”
“同时,也证明沈家都是酒囊饭袋,沈家的继承人没有本事。”
沈家要是真的能轻易被人夺走,只能说明是沈家气数已尽。
盛极而衰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从古至今,没有那个家族能够长盛不衰。
听妹夫这么说,沈云霆算是放心了,“你要是没有负担就行,我就怕到时候外面的声音,影响到你们之间的感情。”
“做兄妹的,有今生没来世,做夫妻也是一样的。”
作为哥哥,他希望妹妹可以得到幸福。
越是在乎,就越是考虑的多。
他不希望妹夫将来有一天后悔,把一切都归咎在妹妹身上。
做夫妻,有今生没来世。
荣霈凛心里一怔,对他和棠棠来说,已经是来世了。
他们比所有人都幸运。
所以,他更珍惜和沈云棠的这一生,珍惜她珍视的一切。
弥补她所有的遗憾。
“五哥,我从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。”
其实这话说的多少有些牵强。
人在绝望的时候,会丧失理智。
上一世,他仅仅因为荣霈玺是荣青锋“唯一”的儿子,就枪杀了他。
是迁怒,是他对荣青锋的迁怒。
荣霈玺死的时候,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,看他的那一眼,是释然,是解脱。
就好像,他是成全了他。
现在细细想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