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在一九六七年五月的大案,历时两个月,在七月初的正式宣判。
主犯酒井晴彦,是日寇派华国的间谍,冒充乔鸣鉴同志的身份,在华国犯下一系列的罪行,罄竹难书,犯反革命罪。
偷盗华国文物,犯反革命罪,盗窃罪,以及走私罪。
主导爱国人士沈墨钰先生被害案,犯故意杀人罪。
为侵华日军提供情报,害死无数抗日同志,丧尽天良,情节恶劣,犯反革命间谍罪。
开除党籍,开除国家公职,没收全部财产。
数罪并罚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主犯李旭日,真名小野明,系日本间谍,偷盗国家文物,犯反革命罪。
恶意调换孩子,犯拐卖儿童罪。
杀害养女江明月和明妍,犯故意杀人罪。
和儿媳妇孟小红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,生育两子一女,严重破坏公序良俗,道德败坏,犯流氓罪。
常年从事盗墓活动,教授郑家七兄弟盗墓,犯盗窃罪和反革命罪。
囚禁华国军人,犯反革命罪。
开除国家公职,没收全部财产。
数罪并罚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主犯李明德,包庇其父小野明杀害养妹江明月,犯反革命窝藏包庇罪,故意杀人罪。
枪杀李大勇和李小勇,犯故意杀人罪。
私开黑市,犯投机倒把罪和反革命破坏罪。
囚禁华国军人,犯反革命罪。
偷盗国家文物,盗墓,犯盗窃罪。
开除国家公职,没收全部财产。
数罪并罚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从犯李明江,提供爱国人士沈墨钰先生出行路线,致其死亡,犯故意伤害罪。
盗墓,偷盗国家文物,犯盗窃罪。
囚禁华国军人,犯反革命罪。
开除国家公职,没收全部财产。
数罪并罚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从犯李雅珍,是李旭日恶意调换的其中一个女儿,早已知道自己的身份,受其父李旭日胁迫,以用职务之便,监守自盗,以赝品偷换国家文物,致使国家文物流落海外,犯反革命罪和盗窃罪。
开除党籍,开除国家公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从犯明琪,李旭日恶意调换的另一个女儿,利用乔家权势大开方便之门,给生父一家提供工作,犯投机倒把罪,行贿罪,反革命破坏罪。
挖社会主义墙角,破坏国家计划,没收全部财产。
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……
犯人孟小红,屿公公李旭日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,生育两子一女,犯流氓罪。
开除国家公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下放西北农场改造。
……
酒井晴彦和明琪所生子女,非乔家血脉,下放西南农场改造。
小野明和孟小红生的两子一女,及其家眷,统一下放西北农场改造。
李明德家属,统一下放西北农场改造。
郑家七兄弟,念其受小野明诓骗犯下德盗窃罪,事后真心悔过,统一下放新疆农场垦荒。
稻花村村长孟有德,利用职务之便,长期协助和包庇小野明犯罪,下放西北农场改造。
李雅珍的丈夫母致远,念其并不知道妻子是日本间谍的亲生女儿,并未给李雅珍提供任何行为上的支持,组织允许他和李雅珍以及其所生子女划清界限。
母弘治开除军籍,母丹丹开除公职,生母是日本间谍的亲生女儿,兄妹俩流放西北农场改造。
裴立人,系小野明恶意调换的长子,并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,已死亡,允许其养女裴成敏领其骨灰安葬。
乔鸣远和乔鸣斐并未与酒井晴彦同流合污,无罪释放。
乔鸣鉴早已死亡,酒井晴彦所犯罪行,皆与乔鸣鉴本人无关,现已结案,尸骨由其弟乔鸣远和乔鸣斐领回。
李明贤虽然在李家长大,但并未与李家父子同流合污,允许其恢复本姓,无罪释放。
京都军区副师长徐明扬,在破获“67·5大案”中表现出色,成绩亮眼,主动申请外调,任西南军区师长。
徐明扬本来打算调回之前驻防的海岛,但经过组织上研究决定,决定派他去西南军区,升一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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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人田中纯子,系日本间谍,伪造张红梅的身份,长期潜伏在军中,后又冒充李明月的身份到军区,犯间谍罪。
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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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人孟晨阳(藤原赖之介),生父是侵华日军,本人是日本间谍,冒充华东军区军长沈卫国,犯间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