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再决定是否回到原上限。
每一步都有明确停止条件。
这套设计后来成为机器人刑罚的通用要求:
处罚不仅要写怎么开始。
还必须提前写清楚怎么结束。
否则“为了安全暂时限制”很容易变成没有人记得解除的永久状态。
程序在判决附页看到恢复曲线时,第一次觉得这套刑罚开始像真正的制度,而不是一次临时禁用功能。
半年评估结束时,M-6的高力矩限制没有自动解除。
也没有自动延长。
它进入公开复核。
训练记录显示风险下降。
没有新的暴力行为。
受害安保员没有反对恢复第一阶段权限,但要求保留高风险岗位告知。
企业则希望一次性恢复全部,尽快回到原效率。
M-6自己选择了分阶段。
“为什么不直接恢复?”法官问。
“因为我也需要知道限制解除以后,我的判断是否仍然稳定。”
这句话让评估组第一次意识到,刑罚结束并不一定是社会把权利“还给”机器人。
主体自己也可能参与恢复节奏。
第一个月,最大力矩恢复到原值的百分之六十。
第二个月,百分之八十。
每一阶段都没有异常。
第三个月,M-6恢复完整机械能力。
系统弹出:
【刑罚限制已结束。】
它没有庆祝。
只把这条记录存进自己的长期历史。
犯罪没有被删除。
处罚也没有永久粘在身体上。
两件事同时成立。
这才是制度真正想要的连续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