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脂,府库未充,而闾阎已竭。
官吏俸薄,难以养廉,下僚困于饔飧,上官溺于贪墨,吏治隳颓,民怨渐生,封疆守令,权柄散轶,监察乏术,官官相护,民有冤抑,上闻无路,贪邪得志,公道不彰。
此五弊者,痼疾沉疴,蠹国害民,若不亟加厘革,必致邦本动摇,社稷倾危。
朕惟治天下之道,莫先于除弊,莫要于安民,莫重于肃吏。
乃博询卿士,参酌古今,稽列圣之成规,应兆民之吁求,定新法五条,颁行天下,革故鼎新,以振朝纲,以苏民困,以固邦基。
其一曰一条鞭法。
凡天下田赋、丁役、杂差,悉并为一,通计州县丁田,按亩征银,官为募役,革除诸色杂派,禁绝吏胥科索。
田多则赋多,田少则赋少,无田者无赋,使赋役均平,民知所守,吏无所匿。州县奉法,不得妄增毫厘,违者论死。
其二曰考成法。
定百官考绩之制,六部督抚,各立文簿,开列钱粮、刑名、抚民、兴利诸事,定程限,核实效。
月有稽,季有考,岁有核,功过昭然,赏罚必信。
能如期竣事、政绩卓著者,超擢进阶;迁延推诿、虚应故事者,降黜罢官;贪惰废职、贻误国事者,按律治罪。使百官惕厉,吏治肃然,政令通行,无有壅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