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下巴朝卡座区一扬:“穿花衬衫、搂着俩姑娘的那个,就是。”
“谢了。”陆枫抽出一张千元港币推过去,“不用找零。”
“稍等!”酒保伸手拦住他,压低声音,“看在这一千块的份上,劝你一句——那人脾气炸得很,别往枪口上撞。”
陆枫咧嘴一笑:“巧了,我火气也不小。”
话音落地,他已抬步朝卡座走去。
酒保望着他背影,无声摇头,嘟囔了一句:“又一个不知死的。”
那花衬衫男人四十出头,头发抹得油光水滑,衬衣艳得扎眼,活脱脱一只开屏的锦鸡。
他确实会玩,左拥右抱两个浓妆艳抹的姑娘,指尖还夹着支烟,吞云吐雾间满是得意。
身旁坐着五四个膀大腰圆的汉子,表面闲散喝酒,眼神却像刀子,在全场来回刮擦。
陆枫刚走近三步,几道目光齐刷刷盯在他身上。
一个光头壮汉霍然起身,横臂挡路:“谁?”
陆枫眼皮都没抬,朝花衬衫方向一努嘴:“他。”
“有事?”壮汉嗓音粗粝。
“找人。”
“谁引荐的?”
“麦斯神父。”
“站这儿别动。”
壮汉快步走回,俯身在花衬衫耳边低语几句。
花衬衫立刻抬眼盯来,目光如钩,上下打量陆枫足足五秒,才缓缓点头。
壮汉折返,侧身让开:“过去吧。”
陆枫走到近前,花衬衫懒洋洋抬眸:“麦斯神父介绍你来的?”
“对。”
“那老东西好久没露面了,最近还好?”
“不好。我亲手送他上路的。”
花衬衫眉峰微蹙,却无半分慌乱,只略带一丝讶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