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战朝穿着白衬衫军装裤,头发还湿漉漉滚着水珠,他推门进来时,只见卫生间的门还关着。
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,不知道是温蕴在做什么。
他没催,将床上的花生桂圆归拢到一起,装在桌上的红盘子里,最后又以扫雷的方式细细检查一遍,确认床上没有任何一颗干果能硌到媳妇儿。
刚将床收拾干净,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。
秦战朝转身去看,只见面前的人儿着淡妆,头发半干挽在脑后,身上穿着件红色呢子大衣。
腿上……
两条细长白皙的腿就那样被大衣下摆半遮住,膝盖以下暴露在秦战朝视线里,白得发光。
她还穿着高跟鞋。
这是港城时下最流行的款式,是之前季淮之托人送来的,霍萃雯一双,温蕴一双。
在这个人人穿胶鞋布鞋的守旧年代,这双高跟鞋很另类,甚至再往前几年,是可能要被拉去批斗的对象。
但不可否认,温蕴穿高跟鞋的样子很美。
越发衬得她那双腿笔直细长,让秦战朝很想以吻膜拜。
温蕴踩着高跟鞋,一步步走到秦战朝面前。
她的脸带着一抹冶艳的绯红,顾目流盼眉眼如画,带着一点娇羞与妩媚,迎着秦战朝炙热难耐的眼神。
“好看吗?”
她问他。
“好看。”
秦战朝咽了好几次口水,才找回自己的声音。
“你是全天下最美的新娘子。”
男人在有所图的时候,任何甜腻撩拨的情话都能信口拈来,且没有任何的违和感。
甚至,连表情都很真诚。
他的视线扫过温蕴修长白皙的脖颈,看到她颈窝的一枚痕迹,眼神越发幽暗。
似乎是昨天留下的?
是淡青色,又带着一点没有完全褪去的浅红,在昏黄的光线里,很是醒目,很是暧昧。
他知道,不止这一个。
往下,在被大衣覆盖的地方,还有更多的印记,是在山峦峰谷间绽放的杜鹃,一片荼蘼红艳。
“大衣虽然好看,但是不是太热了?”
彭叔将锅炉烧得很热,屋里的暖气很足,哪怕秦战朝只穿着衬衫,依然觉得燥热,迫切需要做点什么降温。
“嗯,有些热。”
温蕴轻声笑,主动抬手搭在秦战朝的肩上。
“那就请秦副团长帮我宽衣解带吧。”
秦战朝自然乐于效劳。
他反倒不急不躁了,慢悠悠解开腰带,再去解大衣扣子,一颗,两颗……
忽然,秦战朝停住了动作。
大衣下面,别有洞天。
他看到了一抹半透的绣花布料,熨贴在温蕴瓷白如雪的肌肤上,像是冰与火的交融。
原本慢悠悠的动作忽然变得急切起来。
三两下,就将大衣胡乱扯开,当内里乾坤暴露在秦战朝视线时,他的呼吸猛然变乱了。
是一条单薄半透的裙子。
哦不,甚至不能称为裙子,只是一块半透明的布料,少得可怜,薄得可怜。
妖冶绯艳的大红色,像是一朵牡丹,在温蕴身上绽放开来,玲珑包裹住她。
他瞬间失去了理智,一把将外面的大衣扯落扔在地上。
再没有任何阻挡,娇艳欲滴的红牡丹绽放,等着他来轻嗅,采颉……
秦战朝怎么能辜负呢?
他俯身将温蕴拦腰抱起,大步往那张已经清理干净的床上走去。
红与白交融在一起,牡丹花摇曳生姿,越发娇艳动人……
傍晚,彭叔与巧姐料理完院子里的花草,又特意挑选了开到正好的菊花,搭配着山涧的野花,打算放在客厅的花瓶里。
温蕴喜欢这些花木。
二楼断断续续,一直有动静传来,听不真切,但身为过来人的他们大概能猜出一些。
“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,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下来。”
巧姐摆弄着花草,眼底带着笑意说道。
“这晚饭够呛能吃,但你先准备着,万一他们饿了呢。”
彭叔用泛黄的草叶编了个蚂蚱,放在巧姐手中。
这是他最擅长的技艺,也是小时候巧姐教给他的,后来这些年,他时常用草叶编些小玩意儿,来哄巧姐开心。
大城市的人兴许有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,送钱送房说着动人的海誓山盟,但对他们而言,这个草蚂蚱,就足够了。
巧姐和彭叔很识趣,将饭菜准备好放在锅里温着,就回了后面的平房里。
这院子很大,前面的二楼小楼是主人的居室,后面几间平房则是厨房与杂物间以及佣人房。
中间隔着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,很是精巧的隔绝开来,私密性很好。
卧室里,温蕴与秦战朝早已不知今昔是何年何月。
他们像是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