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福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改运奇书:从阶下囚到美女环绕 > 第227章 南辕北辙,一碗汤的诚意(第1页/共2页)

第227章 南辕北辙,一碗汤的诚意(第1页/共2页)

 热门推荐:
    凌晨六点不到,天还没全亮。

    街上已经有环卫工在扫地,扫帚划过地面的声音沙沙的,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。

    卖早点的摊子陆陆续续支起来了,包子笼冒着热气,油条炸的滋啦作响。

    唤醒这座城市的不是闹钟,是这些人间烟火。

    我开车去洲际酒店接金工。

    今天送他去北京。

    先喝碗汤,再去高铁站。

    昨天和郑市长见过面之后,我心里一直有点不踏实。

    正好借着喝汤的机会,把一些事情和金工好好理一理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非要去刘秀坟,去喝那碗铁谢羊肉汤——

    说来话长。

    洛城这地方,有个外号叫“汤城”。

    牛肉汤、羊肉汤、驴肉汤、豆腐汤、杂肝汤、不翻汤……

    据说常喝的汤就有十几种之多。

    大小汤馆分布在街巷阡陌,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在这座城市的肌理里。

    每个老洛城人心里,都有自己的心头好。

    有时候为了争执哪家汤更正宗,能面红耳赤吵半天。

    你说东关马家羊肉汤好,他说龙鳞路王家牛肉汤妙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
    最后只能各喝各的,各爱各的。

    每天早上,就是这一家家汤馆翻滚的浓汤,打开这座城市的味蕾,唤醒这座城市的灵魂。

    汤是洛城人的命。

    这些汤馆,半夜就开始忙活。

    大锅里熬着牛羊骨头,火候要足,时间要够,熬出来的汤才能白,才能浓,才能香。

    等到第一拨客人上门,汤正好,料正好,一切都正好。

    更讲究的汤客,是要喝第一锅汤。

    所以一定要早起。

    那时候汤馆客人还不多,香菜、调料都码得整整齐齐,熬了一晚的汤在大锅里翻滚,散发着诱人的味道。

    第一碗汤,最醇,最厚,最香。

    懂行的人,宁愿少睡一小时,也要赶这个早。

    喝汤这件事,在洛城是没有阶层之分的。

    无论是腰缠万贯,还是濒临斩杀线,坐的是那张矮凳,端的是那只海碗。

    汤是一样的汤,肉是一样的肉。

    没人因为你穿得光鲜就多给你两块肉,也没人因为你穿得破烂就少给你半勺汤。

    在这碗汤面前,人人平等。

    所以,陪客人喝一碗正宗的汤,是对客人最高的尊重。

    有人愿意开车几十里,愿意排着队等那一碗热汤,图的未必是那口汤有多鲜美。

    说实话,再好的汤能好到哪里去?

    要的是那个过程——朋友的相约,路程的奔波,不期而遇的小挫折,或者意外撞见的小惊喜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,都化作汤里的佐料,给这碗汤平添了几分滋味。

    入乡随俗。

    我一个外乡人,带着一个老洛城人去喝汤,表达的就是这份心意——对朋友的亲近和尊重。

    洲际酒店在洛城新区,刘秀坟在洛城北边,高铁站在洛城南边。

    这条路线,明显是南辕北辙。

    先往北跑几十里,喝碗汤,再折回南边去高铁站。

    陈峰昨天听我说这个安排的时候,愣了一下,但没问为什么。

    他知道我的脾气。我决定的事,自然有我的道理。

    有时候,南辕北辙恰恰是最高的礼遇。

    你明明可以就近找家汤馆,凑合喝一碗,但你没有。

    你偏偏要绕远路,偏偏要去那家最远的、最正宗的、最有名的。

    你浪费了时间,浪费了精力——但这些浪费,本身就是一种态度。

    对待有才有德的人,值得这样的尊重。

    金白青就是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车到洲际酒店的时候,金工和陈峰已经在楼下等着了。

    金工今天换了一身崭新的休闲装——这是我昨天让晓施专门去买的。

    之前跟他说的时候,他死活推辞,说不用不用,我这衣服还能穿。

    我说,你这次回北京陪嫂子治病,穿得精神点,嫂子看着也高兴。

    他是爱妻子的,听到这句话,才停止了推脱。

    人靠衣装马靠鞍。

    金工昨天理了发,刮了胡子,穿上新衣服,整个人明显精神多了。

    头发花白,但梳得整齐,气色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站在那里,像一个生活体面的知识分子。

    陈峰把金工的行李装进后备箱,然后上车。

    我和金工坐在后排。

    车穿过洛城,现代化的城市从眼前后退。

    高楼、商场、宽阔的马路——这些都是新区的样子,是洛城这些年发展的成果。

    但车子往北走,这些渐渐被抛在身后。

    我和金工都没有讲话,看着窗外这座熟悉的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