惕地竖起耳朵,鼻孔翕动着,似乎在判断眼前这个直立生物是否有威胁。
赵龙和它对峙了几个呼吸。
然后他缓缓蹲下身,装作没有看见它,低头去捡地上的麂子。
那雄鹿见他似乎没有威胁,放松了警惕,低下头,开始啃食路边的一丛嫩草。
就在它低头的瞬间——
赵龙动了。
他的身体如同一支离弦之箭,猛地窜了出去!
【强健下肢】带来的恐怖爆发力在这一刻展露无遗,他几乎是在眨眼间就跨越了十余步的距离,右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朴刀刀柄!
那雄鹿察觉到危险,猛地抬起头,想要转身逃跑。
但已经晚了。
刀光一闪。
朴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凌厉的弧线,精准地斩在雄鹿的脖颈上。赵龙没有用全力,他不想损坏鹿皮和鹿角——鹿皮值钱,鹿角更值钱。这一刀只是恰到好处地切断了雄鹿的颈动脉和气管。
雄鹿的身体猛地一僵,四条腿剧烈地抽搐了几下,嘴里涌出大量血沫,然后轰然倒地。
【劈砍熟练度+1】
赵龙收刀入鞘,蹲下身检查了一下雄鹿的伤口。
刀口整齐,没有伤到鹿皮的主体部分,鹿角也完好无损。
“运气不错。”
他低声说了一句,嘴角微微上扬。
一头一百多斤的雄鹿,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。
鹿肉能卖个好价钱,鹿皮鞣制后能做皮衣皮靴,鹿角更是值钱的东西。
尤其是那对鹿茸,品相极佳,拿到药铺去卖,少说也能卖个三五两银子。
他将麂子和雄鹿一起扛在肩上,感觉了一下分量,两头猎物加起来将近两百斤,但以他现在的体魄,扛起来并不算太吃力。
他沿着山路,大步朝村里走去。
回到家里,赵龙将麂子和雄鹿放在院子里,先打了一桶水冲洗了一下手上的血迹,然后开始琢磨该怎么处理这头鹿。
鹿全身都是宝。
鹿肉可以吃,也可以卖。
鹿皮鞣制后能做皮具。
鹿茸则是最值钱的部分。
鹿血、鹿鞭、鹿筋也都是好东西,能入药,能泡酒。
他先处理鹿茸。
鹿茸是雄鹿每年春天新长出的嫩角,表面覆盖着一层细密的绒毛,摸起来温热柔软,里面是丰富的血管和软骨组织,是名贵的滋补药材。
这头雄鹿的鹿茸品相极佳,个头大。
赵龙拿起那把处理猎物的小刀,找准鹿茸与头骨连接的根部,三两下就将一对鹿茸完整地切割了下来。
他小心地将鹿茸放在一张干净的油纸上,包好,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。
然后是鹿血。
鹿血也是好东西,能补血养颜、强身健体。
他找来一个干净的陶罐,将雄鹿脖颈处的伤口对准罐口,只可惜这鹿流血流了一路,只接了一小罐鹿血。
鹿血还温热着,带着一股淡淡的腥味。
他往罐子里撒了一点盐,搅拌均匀,然后盖上盖子,放在阴凉处。
处理完鹿茸和鹿血,赵龙看着地上那具完整的鹿尸,想了想,决定不自己处理了,直接扛到阳谷县去卖,整头鹿卖,比分解开来卖更划算。
阳谷县有几家大酒楼和药铺,对这种野味和药材的需求很大,只要品相好,不愁卖不出好价钱。
他将鹿尸扛在肩上,锁好门,大步朝阳谷县走去。
进了阳谷县城门,赵龙扛着那头雄鹿走在主街上,立刻就引起了轰动。
一头完整的一百多斤雄鹿,被一个少年猎人扛在肩上,鹿角分叉繁多,皮毛油亮,鹿尸上甚至还带着新鲜的血迹,这副画面本身就极具冲击力。
“哎哟!快看快看!那后生扛了一头鹿!”
“好家伙!这么大的鹿!得有一百多斤吧?”
“那鹿角可真漂亮,少说也得有八个叉!”
“这后生是哪家的猎户?本事不小啊!”
街上的行人纷纷驻足围观,指指点点的议论声此起彼伏。
有几个穿着绸衫、看起来像是富户管家模样的人,更是直接走上前来,围着赵龙和他肩上的鹿转了好几圈。
一个穿着青色绸衫、留着山羊胡的中年人率先开口了:
“小兄弟,这鹿卖不卖?我出五两银子,整头鹿我要了!”
赵龙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。
另一个穿着灰色短打、腰间系着围裙的胖子挤了上来,不屑地瞥了那山羊胡一眼:
“五两银子就想买一头鹿?你打发叫花子呢!
小兄弟,别理他,我出八两,卖给我!
我是迎宾楼的掌柜,你这鹿我收了,保证给你个好价钱!”
“迎宾楼了不起啊?”山羊胡不服气了,“我出十两!”
“十二两!”胖掌柜毫不示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