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称之为:
丝袜界,最会书法的;
书法界,最懂穿丝袜的。
真能“创新”!
她微微侧头,一缕卷发垂落颊边,眼神专注地盯着笔尖。
吊带裙的细肩带仿佛随时会滑落,领口随着她的呼吸和动作微微起伏。
握着毛笔的手指纤长白皙,指甲上做了精致的美甲,在黑色笔杆的映衬下格外醒目。
书写时,手腕带动手臂,黑丝包裹的胳膊线条优美,整个画面充满了一种极具冲突感的、混合着古典书法与现代性诱惑的奇异魅力。
林夜看了一会儿,心里只有两个字:牛逼。
难怪有人说,这年头,没点“综合实力”,都不好意思出来混。
他又在人群中找到了云曦。她还没动笔,正坐在休息区,面前摊着纸笔,似乎在静静构思。
她今天换回了习惯的穿着,长发松松挽起,气质清冷如兰。
即便如此,她身边依然围着好几位青年才俊,有的在低声交谈,有的在展示自己的作品,殷勤之意溢于言表。
毕竟,云曦的颜值、气质、家世、才华,对任何适龄男性来说都是致命吸引力。
更何况她爷爷还是本届大赛的荣誉主席!
这要是能赢得美人芳心,简直是爱情事业双丰收,直接走向人生巅峰的节奏。
林夜没有过去打扰,只是远远地对云曦点了点头。
云曦也看到了他,眼神微微一亮,随即对身边的人说了句什么,起身走了过来。
“写完了?”她轻声问。
“嗯,”林夜点头,“准备回去了。”
“我送你。”云曦很自然地说。
“你不是还要比赛?”林夜问。
“明天写也一样。”云曦语气平淡,却不容置疑,“而且我也需要回去换身衣服。”
她指的是身上这套,虽然得体,但经历了昨晚的“惊心动魄”,她总觉得需要彻底更换,才能找回那份属于“云曦”的从容和距离感。
林夜也没再推辞:“行,那就麻烦了。”
两人一起离开喧闹的会场,坐进云曦的车里。
车子驶出停车场,汇入天城午后繁忙的车流。
云曦握着方向盘,目视前方,问道:“回酒店吗?”
林夜靠在椅背上,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,想了想,说道:
“不,先去趟乐器行。”
他顿了顿,补充道:
“买把吉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