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挨着坐在沙发上,云曦脱了大衣搭在一旁,整个人窝进林夜怀里,乖得像只小猫。
旗袍侧面的开叉露着裹着薄丝袜的腿,那腿是真顶啊,笔直修长,丝袜贴在肌肤上,衬得腿型愈发匀称,没有半点赘肉,轻轻并拢着,斜斜偏着,那线条从大腿到小腿,顺得不像话,看得林夜心头一动。
她的目光忽然落在林夜脚边的木箱子上,眼睛瞬间亮了,蹭地从他怀里抬头,语气满是惊喜:“这是……十二花神?”
林夜点头,指尖轻轻敲了敲箱子。
云曦的眼睛更亮了,亮得像星星。
她昨天看了直播,一开始只当是哪个民间高手,越看越觉得熟悉,那顶帽子,那挺拔的背影,还有那欠欠的凡尔赛语气,全是她熟悉的模样。
当时给林夜发消息没回,知道他忙,就没再打扰,没想到,那个惊艳全网的创作者,竟是她的心上人。
一股骄傲感直冲头顶,眼眶微微发热,不是想哭,是替他开心,替他骄傲。
“是你画的对不对?十二花神,还有那十二首诗,全是你弄的。”她的声音轻轻的,带着点确认的小心翼翼,像捧着稀世珍宝。
林夜又点头,看着她眼里的崇拜,嘴角的笑意藏不住。
云曦一下子抱得更紧了,脸颊贴着他的胸口,听着他沉稳的心跳,满心都是安稳和幸福。
两人窝在沙发上,翻着旧账聊,那些点点滴滴的小事,都刻在心里,历历在目。
聊第一次在安城书法协会见面,她站在他旁边,看他挥毫写《将进酒》,笔走龙蛇,气势如虹,字迹惊为天人,连那首诗都闻所未闻,当时就觉得,这个男人不一般。
聊她离开安城回天城的那个下午,他把那幅《将进酒》送给她,她带回家,小心翼翼挂在卧室,每天睡前都要看一眼,百看不厌。
聊她开车帮他搬家,楼下突然窜出一只老鼠,她吓得魂飞魄散,直接扑进他怀里,那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,他的怀抱暖暖的,让她瞬间安了心。
聊她在他新家,因为没合脚的拖鞋扭了脚,他把她抱在沙发上,轻轻给她揉脚踝,指尖的温度透过皮肤传过来,烫得她心跳加速,那是第二次亲密接触,也是第一次,被他这样温柔对待。
聊他特意在门口放了双灰色女士拖鞋,尺码刚合她的脚,她每次去都穿,像穿了专属的小幸福。
聊他在安城大学开讲座,她坐在台下,听他喊出“少年应有鸿鹄志,当骑骏马踏平川”,那一刻,眼里的星光,全是他。
云曦说着说着,突然顿住,抬手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脸颊又红了,带着点娇嗔:“上次你在这胡闹,害我好几天不敢穿低领,见人都得低着头。”
林夜低头看她的脖子,上次留下的草莓印早就消了,可她记了这么久,小模样娇滴滴的,看得他心痒。
“放心,”林夜低笑,凑在她耳边坏笑,“这次给你续上。”
云曦轻轻推了他一把,又羞又恼,声音细得像蚊子哼:“你……欺负人。”
话音刚落,林夜又吻了上来,温柔里带着点霸道,把她的娇嗔全吞进嘴里。
暧昧在房间里发酵,衣服质量怎么这么不好,自己会动似的……旗袍的盘扣不知何时被蹭开了几粒,落在地毯上,悄无声息。
大衣滑到地上,丝袜被指尖轻轻摩挲,高跟鞋被踢到一边,一只歪在茶几旁,一只滚到沙发底下。
云曦靠在他怀里,喘着气,压下心底的羞涩,声音轻得像羽毛,却无比认真:“去我那里吧,这是我第一…我不想在酒店。”
林夜看着她,她的脸红得像熟透的樱桃,可眼神却无比坚定,直直地看着他,没有躲闪,全是赤诚。
“你那不是和你爸妈住一起吗?”林夜轻声问。
“我有自己的公寓,平时偶尔住,”她的声音更低了,耳朵红得滴血,“那里……没人,很安静。”
林夜静静看了她好久,抬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,指尖从眉梢滑到下颌,动作温柔得不像话:“好,走,去看看我们云仙子的洞天福地。”
云曦瞬间笑了,眼睛弯成月牙,凑上前,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,软乎乎的:“谢谢你。”
林夜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,这辈子被人谢过无数次,生意上的,人情上的,可这样软乎乎、甜丝丝的谢意,还是头一回,心尖儿都化了。
云曦的公寓离酒店不远,开车十来分钟,在天城东边的一个高档小区,安静得很,绿化极好,暖黄色的路灯洒在修剪整齐的灌木上,影影绰绰,氛围感拉满。
电梯直达十二楼,一出电梯就是窄窄的走廊,就两户人家,私密性绝了。
云曦拿出钥匙,轻轻打开门,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飘出来,清清爽爽的。
公寓不大,一室一厅,却被布置得温馨又雅致,处处透着她的小心思。
客厅一面墙全是书架,从地板到天花板,摆满了书,整整齐齐的。
书架上摆着小摆件,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