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不管对谁,都没有。
不是不会,是总觉得那些话说不出口。
也许不需要说,也许时机总是不对,也许只是他这个人,天生就不擅长把心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别人看。
再说了,都特么的穿越了,还表白,那得多舔啊,我书友怎么看我!
男生的告白开始了,声音不大,但广场安静,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。
“荟荟,第一次见到你,是在图书馆。你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从左边打过来,落在你侧脸上,你低头看书,睫毛很长,翻书页的动作很轻。”
他声音有点抖,但语速控制得好,不快不慢,像一个人在深夜对着镜子练了很多遍。
“你的眼睛,第一次见就迷上了,真的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。”
人群安静了,那几个举着手机录像的朋友,有人把手放下来一瞬,又赶紧举起来。
“你的微笑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,你不常笑,但你每次笑,我都觉得这个世界好像没那么糟了。”
王清婵的手指轻轻收紧了,她想起海城那三天,林夜很少笑。
但他笑的时候,她也觉得这个世界好像没那么糟了。
“你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,你的发香是我闻过最美的味道,不是香水,是你的味道。
我追着你走过图书馆的走廊,走过食堂的门口,走过教学楼的拐角。
每次你从我面前走过,我都想叫住你,但我没有。”
林夜心想,这难道不是痴汉尾随?
男生的声音低下去,低到像说给自己听的。
“我知道现在的我什么都给不了你,没车,没房,没一份拿得出手的工作,连毕业证都还没拿到。
但我就是忍不住喜欢你,忍不住想看见你,忍不住想听见你说话,忍不住在深夜躺在床上翻你的朋友圈,虽然你三天才发一条。”
有人在笑,笑声很轻。
“我习惯了,习惯在图书馆同一个位置等你,习惯在食堂同一个窗口排队,习惯在教学楼走廊里假装偶遇。
我不知道这些算不算付出,但我知道,如果不把这句话说出来,我会后悔一辈子。”
他深吸一口气,把花束往前递了递。
“荟荟,做我女朋友好吗?”
王清婵的手在林夜掌心里轻轻动了一下,她没看他,他也没看她,但他的手指收紧了。
人群安静了几秒,亲友团已经把“答应她”三个字挂在嘴边了,只等一个眼神就要像开闸洪水一样涌出来。
女生还没开口,她站在那儿,眼睛看着那束花,睫毛微微颤着。
没有点头,没有摇头,嘴唇动了一下,又合上了,那个表情,不像拒绝,也不像接受,像是很纠结……
围观的人开始小声议论,
“怎么不说话啊”
“是不是不好意思”
“应该会答应的吧,搞这么大场面”。
亲友团里有人已经开始往前推了,嘴唇已经张开……
一个声音从人群外面传进来,不大,但很清晰,像一把刀,干净利落地切开了现场所有的噪音。
“荟荟,原来你跑这儿来了。”
所有人的头同时转向声音的来源,一个男生从广场另一侧走过来。
他步伐不紧不慢,高大,帅气,目测一米八五以上,宽肩窄腰长腿,深灰色休闲西装外套,深色长裤。
整个人站在那儿,像从杂志内页里走出来的。
他缓缓走到女生面前,站在她对面那个表白男生的旁边,隔着一束玫瑰花的距离。
他没有看那个男生,一眼都没有,他的眼里只有她。
“给你唱首歌吧。”
他看着女生的眼睛,语气很轻,像在说一个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。
然后他开口了,他唱的是林夜的那首《小情歌》。
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
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
我想我很快乐
当有你的温热
脚边的空气转了
他的声音不是嘶吼型的,是温润的、有磁性的,像大提琴在深夜被轻轻拉响。
没有伴奏,没有混响,广场上的风声、远处的人声、河面的水声,都成了他的和声。
他唱得很轻,很温柔,女生的眼睛亮了……
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
唱着我们心头的白鸽
我想我很适合
当一个歌颂者
青春在风中飘着……
白色运动服的男生还站在原地,花束还举着,九十九朵玫瑰在路灯下红得像血。
他的脸色很难看,几个朋友面面相觑,举着手机的手慢慢放下来了,攥着纸条的手把纸条揉成一团塞进裤兜。
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,不知道该做什么,对面这个人,穿着他们买不起的衣服,唱着他们唱不出的歌,用他们无法企及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