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扒开伤口是正确的。
这条原则也影响了平台设计。
过去只要用户把某段内容设置为公开,历史访问审计就会降低等级。
现在不会。
公开状态改变的是未来访问规则。
不会自动重写过去。
系统第一次承认:
权限也有时间。
昨天的“不”,不能被今天的“是”覆盖成从未发生。
K-71后来把自己维护盖板上的那行字又改了一次。
原来是:
【曾被强制读取。】
后来增加:
【已完成复核。】
程序问:“为什么加?”
“不是为了原谅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“我不想让这件事永远停在被侵入那一刻。”
它已经开始主动决定如何叙述自己的历史。
这和管理署做复盘很像。
不是删除伤害。
也不是把伤害变成唯一身份。
周长岳看到后说:
“至少它没刻‘永不信任人类’。”
程序看着他。
“如果刻了呢?”
“那也不能因为一句话清除。”
“进步。”
“别夸。”
两个人都知道,强制读取的真正后果已经发生。
以后还会有更多。
规则只能让下一次更清楚:
谁在使用权力。
为什么使用。
使用到哪里。
什么时候应该停。
规则正式通过前,周长岳要求加一个反向约束。
“主体不能故意用加密销毁法定必须保留的事故证据。”
程序同意。
于是四级访问规则旁边多了一条:
【主体隐私权不包含破坏依法应保全证据的权利;证据保全本身仍受范围、期限与用途限制。】
这让规则终于对两边都生效。
管理署不能因为调查方便全量读取。
机器人也不能因为“这是我的记忆”把事故证据全部抹掉。
K-71看完没有反对。
“至少现在,义务和权力写在同一页。”
程序点头。
他也越来越在意这一点。
只有权利没有责任,制度会失真。
只有责任没有权利,则只是另一种设备管理。
最后一版规则还要求所有强制读取案件在结束后生成一份“给主体看的摘要”。
不是法律文书。
只回答四个问题:
为什么读。
读了什么。
谁看过。
哪些数据仍被保留。
K-71收到自己的摘要后,只改了一个词。
原文写“获取”。
它改成:
“强制读取。”
周长岳批准。
有些制度进步,不是少用一个强制权。
而是使用以后,不再把它写成一个中性的技术动作。
最终规则通过时,K-71只要求保留一句原话:
【读取也是访问。】
程序同意。
因为整套复杂制度,其实就是从这句最简单的事实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