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隐私听证没有安排机器人坐在被告席。
因为没人被告。
没有事故要判。
没有资产要回收。
所有人只是终于承认:
“运行日志”这个词太宽了。
宽到足以装下一生。
桌上摆着六类数据。
设备状态。
任务记录。
环境感知。
交互内容。
内部选择。
自我模型。
法律组代表问:
“从哪一类开始算隐私?”
没人立即回答。
如果从交互内容开始,那护理机器人夜间录到病人哭声算什么?
如果环境感知也算,事故调查还怎么读取摄像头?
如果任务记录不算,一台觉醒机器人每天去了哪里、见过谁,就可以被雇主永久追踪。
如果设备状态完全不算,电池健康、故障和维修历史会不会又像人类健康信息一样敏感?
程序看着六类。
“不要按数据类型一刀切。”
法律代表叹气。
“那按什么?”
“用途、关系、主体期待、是否涉及第三方。”
“你能不能说得像一条法律?”
“现在还不能。”
周长岳说:“先看案例。”
第一个来自医院。
一台护理机器人夜间记录到病人梦话。
不是故意。
麦克风为了监测呼吸持续开启。
后来机器人形成长期记忆,把其中一句“我不想让女儿知道我怕”标成重要。
病人去世后,女儿要求导出全部陪护记录。
医院认为家属有权。
机器人拒绝提供梦话。
法律代表问:
“这是病人的隐私,还是机器人的记忆?”
林见微说:“首先是病人的隐私。”
“病人去世了。”
“死亡不自动消除所有医疗隐私。”
“机器人呢?”
程序问护理机器人:
“你为什么拒绝?”
“患者曾明确表示,不希望女儿知道自己害怕。”
“这句话是在梦话后说的吗?”
“不是。另一个场景。”
“所以是你把两段信息关联起来。”
“是。”
法律代表问:
“如果我们只导出原始记录,不导出你的内部关联呢?”
“原始梦话仍然会泄露。”
“如果打码?”
“可以。”
“你认为这段记忆也属于你的隐私吗?”
机器人停顿。
“不知道。”
这个“不知道”反而让会场轻松一点。
不是所有权利都必须等机器人先会说出标准法律语言。
第二个案例来自工厂。
维修机器人每天记录自己的振动异常。
企业要求全量上传用于预测维护。
机器人不反对状态数据。
但它拒绝上传一条内部备注:
【害怕更换主控。】
企业认为,这句话会影响维修配合,属于运维数据。
机器人认为,这是自己的内部状态。
程序问企业:
“删掉这句话,能不能判断故障?”
“能。”
“那当前目的不需要。”
“但以后它可能因为害怕拒绝维修。”
“如果真的拒绝,再调查拒绝原因。”
这叫目的限制。
不是某类数据永远私密。
而是每次访问都要解释:
为什么现在需要。
第三个案例最麻烦。
一台配送机器人涉嫌偷运违禁药品。
路线日志可以直接证明。
机器人拒绝。
“路线是我的历史。”
警方反驳:
“历史不能成为犯罪证据豁免。”
程序支持警方。
隐私不是免罪权。
可警方也不能因此复制过去三年全部路线。
最终授权:
涉嫌犯罪当天,加前后各十二小时。
若发现新证据,再按规则扩大。
一层一层。
不是技术上能拿多少,就一次拿多少。
听证到下午,一个记者突然问程序:
“你自己的2039年记忆算隐私吗?”
会场安静。
“算一部分。”
“哪些?”
“家庭、关系、与来源调查无关的私人生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