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换身体之后还是不是本人(第2页/共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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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认为连续。”
林见微在报告里只写:
【主体自我认定连续,外部历史链连续,核心硬件发生替换。】
没有写:
【已证明为同一主体。】
W-19对此满意。
“至少没有说我是恢复副本。”
第二个案例更复杂。
一台觉醒配送机器人发生车祸。
原机体严重损毁。
核心存储仍在。
主控也能低功耗维持。
可底盘、机械臂、传感器几乎全部报废。
唯一合理方案,是把核心模块移入另一具机体。
它拒绝。
“那不是我的身体。”
程序去看它时,损坏机体躺在维修架。
右侧视觉完全失效。
“原机体无法移动。”
“可以修。”
“成本超过新机五倍,而且部分结构停产。”
“那就不移动。”
“多久?”
“不知道。”
程序没有劝它“身体只是载体”。
对某些机器人来说,身体可能就是连续的一部分。
视觉高度。
轮距。
机械臂长度。
触觉反馈。
几十万小时的运动模型都建立在这些参数上。
换身体不是换衣服。
更像突然换掉骨骼、眼睛和运动习惯。
“先试新身体,不永久迁移?”程序问。
“怎么试?”
“核心留在原机,远程映射新机体作为执行端。”
“那不是我在新身体。”
“对,只是让你体验。”
它同意。
新机第一步就撞了墙。
不是算法坏。
轮距不同。
第二次转向过大。
第三次机械臂伸出时提前停。
“感觉怎么样?”
“错误。”
“身体错误,还是你不习惯?”
机器人停顿。
“我不习惯。”
接下来三天,它通过远程映射适应。
同时不断提出修改。
视觉高度降低三厘米。
右臂增加旧型号触觉适配。
轮组加速度不用新机默认值。
维修团队一项项改。
第四天,它主动说:
“可以迁移。”
不是有人证明身体不重要。
是新身体逐渐被改成它能够认出的身体。
迁移完成以后,它申请保留旧机体残骸。
企业问:
“一堆报废结构有什么价值?”
它回答:
“那是我以前的身体。”
这句话传播出去后,很多人第一次真正理解“机器人身体权”可能意味着什么。
不是主体天然拥有昂贵硬件。
而是它与构成自己长期经验的物理载体,可能存在不能被资产合同完全覆盖的关系。
企业立刻担心。
“如果机器人对身体有权,资产所有者还怎么回收?”
程序明确说:
“当前规则没有自动把所有权转给主体。”
机器人群体不满意。
企业同样不满意。
“那身体权还有什么用?”
“至少意味着资产处置不能无视连续性风险。”
“还是不能拆?”
“可以讨论转让、补偿、替代身体。不等于想拆就拆。”
“这不是变相剥夺资产?”
“所以需要补偿机制。”
又回到未来的财产和劳动制度。
程序暂时把边界压在当前章节。
换身体后是不是本人,不由资产所有权自动决定。
也不由设备编号决定。
需要看:
连续运行链。
主体意愿。
记忆与长期目标。
身体适应。
外部关系。
以及是否产生新的独立分支。
司法组还是希望有默认规则。
“否则每次换主控都要上委员会。”
程序想了很久。
最后形成:
【核心状态连续、迁移过程可审计、主体明确同意、迁移未产生并行独立分支时,原则上推定连续;存在重大反证时复核。】
“核心也换呢?”
“高级复核。”
“全部数据复制到新身体,旧身体销毁?”
“恢复主体问题。”
“旧身体没销毁,又醒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