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和他以前做产品一样。
第一版产品可以不赚钱。
但不能不知道亏损为什么发生。
他要求预算表增加三个指标:
基础运行成本。
主体保障成本。
冲突处理成本。
最后一项最容易被忽略。
如果一个居民和一个机器人发生纠纷,调解需要人。
如果需要专业鉴定,需要钱。
如果机器人被强制停机,需要备用主体。
如果人类居民搬走,需要重新招募。
共生不是只有水电物业。
冲突本身也是成本。
晚上,程序把一份项目说明书重新改了一遍。
标题从:
【人机共生示范园区】
改成:
【有限人机共生试验区】
“为什么又改?”
宣传负责人问。
“示范意味着我们已经知道结果。”
“试验更不好听。”
“但真实。”
“投资人不喜欢。”
“那就让投资人知道。”
这句话传出去以后,项目第一次得到一家基金会的关注。
对方不是投资。
是公共风险保障机构。
他们愿意承担试验区前三个月的部分事故保险。
条件是:
所有重大事故公开。
所有居民知道自己在试验环境。
任何人可以无理由退出。
机器人主体同样。
程序看完合同。
“这比投资更重要。”
林见微问:
“你是不是终于学会接受别人给你钱了?”
“我只是接受风险转移。”
“还是产品经理。”
第三天晚上,报名人数开始变化。
一名四十多岁的护士申请入住。
理由只有一句:
【我想看看机器人能不能真的成为邻居,而不是工具。】
第二个人是一名修理工。
【我修机器人二十年,第一次想和它们住在一起。】
第三个人是一位带孩子的单亲父亲。
他没有写理由。
只填:
【希望孩子在一个不需要先问‘它是不是人’的地方长大。】
程序看到第三份申请以后,停了很久。
他没有资格替孩子决定这个环境是不是安全。
所以申请必须经过独立风险告知。
父亲接受。
孩子不需要承担项目责任。
儿童区域必须有更高安全标准。
机器人居民不得未经授权采集儿童生物和行为数据。
这几项都被写入。
报名人数最终达到六十三名。
仍然少。
但足够建立第一版居民样本。
同时有五十七个机器人主体申请。
数量接近一比一。
公安部门仍然担心。
他们要求:
所有机器人居民必须提交历史风险报告。
程序反对“全部”。
“历史风险可以作为信息,但不能一刀切。”
“我们需要安全。”
“那就分层。”
程序提出三级:
普通主体。
受限主体。
特别观察主体。
普通主体只做身份与能力登记。
受限主体存在历史争议或特殊权限,需要额外规则。
特别观察主体有现实风险,需要独立安全方案。
公安部门问:
“如果特别观察主体申请入住?”
“单独评估。”
“如果评估不过?”
“拒绝。”
“谁拒绝?”
“安全委员会。”
“机器人有没有申诉?”
“有。”
“如果申诉成功呢?”
“进入试验区。”
“如果申诉期间已经开始施工?”
“与施工无关。”
程序说。
“居民资格不能被项目进度绑架。”
这句话让周长岳抬起头。
“不错。”
“你今天第一次夸我。”
“我夸制度。”
“差不多。”
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试验区到底有没有警察。
如果有,机器人会担心自己一直处于高压监控。
如果没有,人类居民会担心安全。
他们最后采用双层结构。
公共警务正常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