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因为别人观念不好,就拒绝他进入。”
林见微问:
“那怎么办?”
“看行为。”
“如果他说进去以后会强制机器人呢?”
“签约以后违反规则,依法处理。”
“你愿意把风险留到进去以后?”
“如果他的行为还没有发生,不能因为思想就剥夺普通居民资格。”
“那如果他真的做了?”
“就按规则。”
这一次,程序没有把“安全”做成预测。
他要求项目把居民准入分成两层。
第一层是最低安全资格。
第二层是居住规则。
任何人只要满足第一层,就可以申请。
进入以后,必须遵守第二层。
这样既避免价值观审查,也避免把社区规则变成装饰。
第二天,一名申请人被拒绝。
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。
而是因为背景审查发现,他过去三个月曾经非法拆除多台机器人主体的存储模块,并出售其中的数据。
他声称:
“那些只是设备。”
程序看到记录后没有参与投票。
由独立安全委员会处理。
最终拒绝入住。
理由:
【存在明确、近期、与试验区核心风险直接相关的现实行为。】
申请人可以申诉。
但在申诉完成前不得入住。
这件事让居民第一次看到:
主体保护不是无限宽容。
社区也有拒绝能力。
同时,一台机器人申请人因为过去曾经参与未经授权的网络扫描,被列入受限主体。
它提出申诉。
证据显示,那次扫描发生在它试图定位自己被非法复制的分支。
最终委员会认定:
行为违规。
但目的与人格保护直接相关。
因此不构成当前高风险。
限制解除。
程序没有干预结果。
他只是要求把“动机”放进证据链。
不是为了替违规行为找理由。
而是为了防止系统把所有越权行为都看成同一种危险。
申请流程因此变得更成熟。
不是“通过/拒绝”。
而是:
申请。
初筛。
风险事实。
必要限制。
申诉。
最终决定。
期限。
复核。
退出。
这套链路后来被其他城市研究机构要求复制。
程序拒绝提供“标准答案”。
只提供接口原则。
因为不同城市的风险不同。
如果把栖港的数字直接搬过去,制度很快会失真。
这件事让他第一次意识到:
一个真正可以推广的产品,不是把这里的一百二十八个居民复制出去。
而是把这里解决问题的方法变成可配置框架。
申请阶段的最后一场会议,是政府要求他们回答一个问题:
“如果三个月以后,项目表现很好,是否可以直接扩大到一万人?”
程序回答:
“不能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规模变化以后,问题不是线性增加。”
“那什么时候能扩大?”
“要看哪些指标。”
他提出五个扩容门槛:
安全事件可控。
退出流程稳定。
争议解决时效稳定。
能源保障有余量。
居民自治能力达到要求。
任何一项不达标,都不能只靠增加预算解决。
政府代表问:
“你为什么这么保守?”
程序说:
“因为小规模成功最容易骗过我们。”
“怎么骗?”
“所有人都认识彼此的时候,信任可以替代一部分制度。”
“规模一大,陌生人出现,信任就不够了。”
会议结束以后,林见微问:
“你有没有想过,这个试验区可能永远只有一百多人?”
程序说:
“可以。”
“你不想扩大?”
“想。”
“那为什么不现在扩大?”
“因为我想知道它能不能自己活。”
林见微笑。
“你现在越来越不像一个追求增长的产品经理。”
程序说:
“增长不等于成功。”
“那什么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