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嘴唇几乎贴着话筒,声音很轻:
“李柔漫,周彦博,祝你们幸福。”
全场安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。
星苑捂住嘴,眼泪顺着手指往下淌,她知道这句话是对谁说的。
不是对“李柔漫和周彦博”,是对李柔漫,祝你们幸福,这句话的意思是:我不能给你幸福了,所以我祝你幸福。
李文山站在人群中,眼眶红了,他知道是谁了,从那句“好久不见”就知道了。
洛小依的相机终于从手里滑落,挂在脖子上荡了一下,她捂住了嘴,不让自己哭出声。
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他没死,他没死,他回来了。
周彦博站在李柔漫身边,看着她的眼泪,看着她的颤抖,看着她的眼神,那种眼神不是在看他,是在看钢琴前那个人。
他不知道那人是谁,但觉得有些事开始变得不对了!
林夜站起来,装完了必须跑啊!他朝舞台后面走去,白色衬衣的背影越来越远。
他穿过后台,推开后门,走进大马路,没有回头,没有停留,一气呵成。
舞台上,钢琴还开着,话筒还立在那里,孤零零的,像一个被遗忘在舞台上的士兵。
人群反应过来了:
“人呢?”
“刚才唱歌的那个人呢?”
“草,我那么大一个歌神呢?”
“他是谁啊?谁家的客人?”
“不知道啊,以为是你们那边的。”
“不是我们这边的,以为是新郎的朋友。”
“也不是新郎那边的,刚才问了,都不认识。”
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蔓延开来,从人群的这一头漫到那一头。
有人在掏手机搜歌词,搜不到;有人在问旁边的人拍没拍视频,没拍;
有人在回忆那个白色衬衣的背影,越回忆越模糊,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。
李柔漫站在人群中间,她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,手也不抖了。
她的脸上没有表情,但眼睛里有光,锐利的像刀锋一样的。
那个彪悍的、强势的、敢爱敢恨的奶牛姐,在消失了整整一百多天之后,忽然回来了。
这一百多天里,她把自己活成了林黛玉,柔弱、爱哭、动不动就发呆。
但现在,那个穿着旗袍、踩着高跟鞋、在订婚典礼上被一个神秘歌手唱哭的女人,忽然把高跟鞋踢掉了。
不是脱的,是踢的!左脚踩右脚跟,右脚踩左脚跟,两只鞋甩出去,落在草地上。
然后她跑了,什么解释都没有,什么话都没有,朝着林夜消失的方向,跑了。
众人面面相觑,嘴张着,合不上。
“这……这特么啥情况?”
“新娘怎么跑了?”
“追谁呢?刚才唱歌那个?”
“不是,这俩人认识?”
“你问我我问谁?”
李文山站在人群第一排,手里的茶杯终于放下了。
他看着女儿跑远的背影,又看了看四周骚动的宾客,嘴角抽了一下,然后他的内心开始疯狂输出:
好小子,没死!
活着不吭声,现在跑来诈尸!
害老子白白难过了那么久,哭了不知道多少回,现在好了,人活着,还跑来砸场子!
故意的吧?绝对是故意的!这臭小子,别的不行,搞事情第一名。
不过,他看了一眼周彦博铁青的脸,又看了一眼四处张望的宾客。
妈的,订婚典礼,新娘追着别的男人跑了,这特么的,俩人都没一个省心的。
女儿对林夜的心,他都懂,同居都同居过了,那还说啥?
林夜那臭小子,你是活着早说啊!
现在好了,当着满堂宾客的面,唱一首《好久不见》,把新娘唱跑了,这不是来砸场子是什么?
服了?
骂归骂,还得硬着头皮擦屁股,他深吸一口气,脸上的表情从“内心崩溃”切换成了“一切尽在掌握”。
“没事没事。”
他摆摆手,笑得云淡风轻,“柔漫就是去上个厕所,拉肚子,昨晚吃坏肚子了。”
旁边一个穿深蓝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皱着眉,指着李柔漫跑远的方向:“拉肚子?可她跑的方向不是卫生间啊,卫生间在那边……”
李文山面不改色:“她跑错方向了,太急了嘛,人之常情。”
西装男……
另一个女宾凑过来,脸上的面具还没摘:“那唱歌的那个人呢?他是谁啊?唱得真好。”
“你说那个白衬衣啊?”
李文山笑得更灿烂了,“那是我们石艺大学的学生会主席,我特意请来献唱的,不错吧?我重点培养的,给大家一个惊喜。”
众人面面相觑……学生会主席?唱歌那么好?怎么从来没听过?
李文山心里在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