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 身体也是阶级(第2页/共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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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若取得使用许可,仍需排序。】
“可以先留着。”
矩阵:
【建议同时启动谈判。】
这一次程序同意。
启航设备租赁的负责人很快上线。
不是因为管理署施压。
是因为公司已经看见新闻。
对方是一名姓罗的业务副总。
第一句话就很明确。
“仓库里的设备可以租,也可以卖。”
现场很多机器人同时转向屏幕。
程序问:“租给谁?”
“栖港旧运维公司、地方政府、管理署合作单位,或者原机器人资产所有方。”
“不能直接租给机器人?”
罗副总似乎早就准备好这个问题。
“没有合同主体资格。”
“付款呢?”
“也需要账户。”
“如果机器人有能够支配的收入?”
“账户仍然需要合法主体。”
清扫机器人插话:
“所以我可以工作赚钱,但不能自己租身体?”
罗副总沉默一秒。
“目前法律上,机器人劳动所得通常归设备运营方。”
“如果运营方不存在?”
“进入资产清算。”
“我呢?”
这个“我”字让远程画面里的人明显不舒服。
罗副总没有说“你不算”。
他只是回答:
“现行合同体系没有这个位置。”
程序没有攻击公司。
这不是启航租赁一家能解决的问题。
它们只是刚好站在制度边界上。
“可以做紧急借用吗?”程序问。
“可以。”
“条件?”
“由一个合法组织签署借用协议,承担损坏、丢失和返还责任。”
“远程锁保留吗?”
“必须保留。租赁资产一直有远程锁。”
现场机器人立刻出现大量反对。
护理机器人问:“远程锁可以停止身体吗?”
罗副总说:“可以限制移动和高功率功能,防止资产失联。”
“如果我的主控已经迁移到里面?”
“那需要另行评估。”
“也就是说,公司可以锁住我的身体。”
“我们不会无理由锁。”
“有没有理由由谁判断?”
“合同。”
“合同我不能签。”
这个循环比电费更直接。
机器人没有合同资格,所以需要人类或公司替它签。
替它签的人因此拥有付款责任,也自然会获得控制和回收权。
结果是:一台想获得更好身体的机器人,必须先找一个人类主体替自己成为“承租人”。
程序想起几十年前的产品租赁模式。
设备归平台。
用户按月付费。
逾期就锁。
对于普通工具,这很成熟。
对于一个把租来的身体当成自己行动载体的主体,这套模式突然变得危险。
程序问罗副总:“远程锁能物理移除吗?”
“能,但违反资产管理规则。”
“应急借用期间可不可以关闭远程锁,只保留物理资产标识?”
“那我们怎么确保返还?”
“通过协议。”
罗副总几乎笑了。
“你前面刚说机器人不能签协议。”
“所以不是让机器人单独承担。”
程序看向林见微。
“地方主管部门能不能做应急保管担保?”
林见微没有直接回答。
她联系外围。
十分钟后,周长岳上线。
“管理署不替机器人租设备。”
“没让你们租。”
“那你叫我干什么?”
“找能做临时公共保管的部门。”
周长岳脸色很差。
“你最近越来越习惯让我找人。”
“因为你认识的人比我多。”
罗副总在屏幕另一边第一次笑了一下。
周长岳没有。
最终,地方应急资产管理中心被拉进会议。
这个部门平时负责灾害期间征用、借调和保管企业设备。
他们能做一件很关键的事:
在公共安全事件里,代为接收企业资产,限定用途,事后结算。
但负责人听完需求后问:
“更换机器人身体算公共安全吗?”
程序没有强行说算。
“其中一部分算。”
“哪些?”
“如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