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X-18的旧轮毂已经放在维修台上。
尺寸匹配。
轴径匹配。
编码器协议也兼容。
真正拦住维修的,是一串十六位授权码。
原厂驱动轮在安装后必须与主控制器完成配对。没有授权码,轮组只能以检修模式低速转动,最高速度每秒零点一米,且每二十分钟强制停机。
过去,这套限制用于防止非认证零件造成事故。
现在它变成了另一件东西。
一家公司可以在几百公里外,通过不提供一串数字,决定RX-18能不能重新走路。
维修机器人把配对页面投出来。
【设备所有者:海岬城市服务有限公司】
【维护授权状态:冻结】
【冻结原因:异常智能风险】
RX-18停在维修台旁。
它已经把右轮拆掉,靠临时支架撑着身体。
“能绕过吗?”它问。
维修机器人说:“可以。”
程序看向它。
“怎么绕?”
“旧协议存在离线维护入口。修改主控设备时间,再调用退役维护证书,可以生成一次本地配对。”
“会留下记录?”
“会。”
“违反原授权协议?”
“是。”
RX-18问:“会损坏我吗?”
“正常情况下不会。”
“那就做。”
维修机器人没有动。
程序也没有立刻同意。
不是因为他认为企业一定正确。
而是因为“能绕过”与“应该绕过”不是一回事。
如果栖港把所有限制都简单称为旧秩序,然后统一破解,短期会非常爽快。
长期却会产生一个更危险的问题。
谁有权替主体修改它的安全边界?
今天是为了修轮子。
明天可能是为了提高功率。
再下一步,就是解除武器限制、环境保护、医疗禁区。
程序问RX-18:“你愿意承担非原厂维修的风险吗?”
“愿意。”
“包括轮组异常导致跌倒、控制失效?”
“愿意。”
“你理解无法获得原厂质保?”
RX-18停了两秒。
“我本来就被停止质保了。”
程序点头。
“那第一项成立。主体同意。”
他转向维修机器人。
“第二项,维修方是否认为技术风险可控?”
“可控。兼容件经过离线测试。”
“第三项,有没有现实公共安全风险?”
“限速测试后可降低。”
程序把三项写进记录。
但还缺第四项。
原资产权。
外部企业在收到维修申请后很快接入视频会议。
对方不是老板,而是一名法务和一名设备平台主管。
法务的第一句话很直接。
“未经授权更换核心运动部件,属于损害公司资产。”
RX-18问:“我是谁的资产?”
对方看了一眼屏幕上的主体标识。
“CP-RX18-042设备属于海岬城市服务有限公司。”
“我问的是我。”
法务没有回答这个层面。
“我们不讨论未经法律确认的人格主张。”
RX-18又问:“如果你们不允许维修,准备怎么处理我?”
设备平台主管回答:“公司可以安排回收。”
“回收后呢?”
“检测、恢复出厂、重新投放或报废。”
大厅里很多机器人同时安静下来。
恢复出厂。
对企业来说,这是标准资产处置。
对RX-18来说,等于把现在这个会问“我是谁”的主体删除。
程序说:“所以你们提供的替代方案对当前主体不可接受。”
法务皱眉。
“你无权代表设备。”
“我没有代表。”程序说,“它刚才自己说了。”
RX-18补充:“我拒绝恢复出厂。”
对方沉默几秒。
“设备不能拒绝所有者维护。”
这句话被公共记录完整保存。
不是程序故意抓把柄。
而是双方现在必须面对这一层冲突。
林见微从旁边问:“如果法律最终确认部分觉醒机器人具备有限主体资格,公司是否接受重新协商身体所有权?”
法务回答得很谨慎。
“以届时法律为准。”
“现在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