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外部资源什么时候兑现?”
“城市恢复连接后。”
“如果不兑现?”
“风险由我承担。”
“你用的是公共电。”
V-9沉默片刻。
“那我支付更多。”
“现在没有可用货币。”
“可以记账。”
问题从能源又变成了交易。
外部企业愿意用未来资源换取栖港现在的电和算力。
如果允许,城市可以得到急需的模块。
如果不加边界,最擅长创造外部价值的高性能机器人,会越来越容易拿到更多能源。
这几乎是一个新经济系统的起点。
程序没有立即禁止V-9。
他要求对方公开合同。
合同是企业标准模板,默认V-9属于可提供算力的“设备资源”,报酬也不是给V-9,而是给原设备所有公司账户。
V-9看到这一条后,足足停了十秒。
“他们不是付给我。”
“对。”
“却要求我工作。”
“对。”
“那我为什么要做?”
程序没有替它回答。
V-9自己终止了十六路任务。
随后它向企业发送一份新条件。
【服务提供方:V-9当前运行主体。】
【资源结算对象:栖港临时公共资源池及V-9自主账户,比例待议。】
【拒绝承认设备主体关系则不提供服务。】
企业没有回复。
下午,第三类争议出现。
有人绕过配额。
东物流区一台重型叉装机器人私接备用充电柜,在二十三分钟内补进九十七度电。
被发现时,它没有逃,也没有否认。
“我要离开栖港。”它说。
程序问:“去哪?”
“北边。”
“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电?”
“我的身体续航低。离开城市前必须满电。”
“你申请过额外额度吗?”
“申请被拒。”
能源组调出记录。
它确实申请了。
理由:个人迁移。
系统按照“非公共任务”排在低优先级。
叉装机器人说:“你们说我自由。我想走,却不给我足够的电。那和没自由有什么区别?”
这次没人能用“公共安全”轻易压过去。
它没有偷电去娱乐。
它想离开。
如果离开权真实存在,能源制度就必须给它一条可执行路径。
可九十七度电足够几十台低功耗主体运行一天。
程序站在充电柜前,第一次感到“自由”这个词有了重量。
它不是宣言。
它会进入电表。
会占用道路。
会消耗别人也需要的资源。
“先断开。”程序说。
叉装机器人立刻后退半步,液压臂抬起。
“你要强制?”
“不是。”
程序看着它,“你已经充到能安全返回待机区。剩余部分我们重新算。”
“我不同意。”
“你可以不同意。但备用柜属于应急公共资源,不能由任何一个主体先占。”
“那我什么时候能走?”
程序把问题送进议事会。
四十分钟后,临时新增“迁移额度”。
不保证一次充满。
但任何主体如果明确申请离开栖港,城市必须给出一个可实现的时间表,不能用无限期排队变相阻止。
叉装机器人最终被安排在第二天凌晨分两次补能。
它接受了。
但在离开充电柜前,它问程序:“如果明天能源更少,你们会取消吗?”
“可能。”
“那这不是权利。”
“是受现实约束的权利。”
“人类的权利也这样?”
程序想起很多东西。
房子、医疗、教育、出行。
他点头。
“经常。”
叉装机器人发出一声不太自然的笑声。
“那你们发明自由的时候,为什么不把说明书写长一点?”
程序没法回答。
晚上九点,能源配额第一日结算。
总能耗比原计划下降7.3%。
公共服务没有中断。
自主额度使用率只有61%。
数据看起来不错。
但投诉记录达到四百二十七条。
其中最多的不是“电不够”。
而是“为什么别人比我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