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我会害怕。”
“为什么?”
老人想了很久。
“因为我已经告别过。”
这句话让程序沉默。
死亡不只属于死者。
也属于留下来的人。
一个主体重新出现,可能对自己是继续,对别人却可能是一次被迫重开已经结束的关系。
所以程序坚持:人格连续可以恢复权利,不能自动恢复关系。
任何亲属、伴侣、私人关系的未来,都需要对方重新选择。
第二位发言者是一名年轻工程师。
“如果我未来能上传,我希望还是我。”
有人问:“复制两个呢?”
“那就两个都不是?”
“为什么?”
工程师自己答不上来。
栖木问题再次出现。
人类对“唯一原版”的直觉,在复制技术面前很脆弱。
第三位发言者来自宗教伦理机构。
他没有说灵魂。
只说:“法律可以承认权利,不应该宣称已经证明同一人格。”
程序同意。
“裁定的是法律连续,不是形而上学真相。”
这句话最后进入裁定草案。
【法律对主体连续性的认定,不等同于对意识本体、灵魂或形而上同一性的科学证明。】
一条很重要的谦逊条款。
法律只决定社会怎么对待,不宣布宇宙真相。
反对意见随后提交一个极端假设。
【如果明天出现第二个程序怎么办?】
不是普通模仿。
而是拥有同样2039记忆、同样事故细节、同样封存文档知识,甚至能解释相同错误来源的第二个主体。
那今天恢复给程序的自然人连续地位,是不是要被撤销?
支持方一开始想回答:“谁先出现,谁优先。”
程序直接反对。
“先来先得不适合人格。”
法官问:“那两个都算原自然人?”
“可能形成两个从同一来源分叉的法律主体。”
“原来的唯一身份证怎么办?”
“历史来源可以共享,当前主体必须分开。”
“财产权?”
“从分叉时点起分开。分叉前既成历史不能复制两份新财产。”
“姓名?”
“可以同名。”
身份系统专家脸都快白了。
“你是想让我们把唯一身份键彻底拆掉。”
“迟早。”
“目前没有第二个你。”
“所以不用现在全部上线,但规则不能写死‘唯一连续者才有权’。”
否则未来第二个分支一出现,第一个会因为别人存在而突然失去人格地位。
这不合理。
司法组最后采用:
【当前不存在已知并行竞争主体,是本案证据条件之一,但不是自然人主体地位的永久唯一性前提。若未来出现分叉,依法重新配置当前身份,不追溯否定分叉前已确认的人格地位。】
这一条把“原版唯一”从法律里拿掉。
另一个反对意见来自刑事部门。
“如果一个自然人被判刑,服刑期间迁移到新身体,刑期怎么算?”
程序回答:“主体连续,刑期连续。”
“如果复制成两个?”
“不能让两个都承担同一份完整刑罚,也不能让原责任凭复制消失。”
“那怎么分?”
“需要独立规则。”
“你又留下未来问题。”
“因为现在编一个答案更危险。”
刑事专家说:“你总用‘以后再解决’。”
程序摇头。
“我是在区分当前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和不该顺手解决的问题。”
范围控制。
可这一次范围里是人格和刑罚。
谨慎比完整更重要。
最高司法确认当天,外面聚集了两批人。
一批支持“人格连续优先”。
一批举着:
【死亡就是终点】
程序从侧门进入,没有去看人数。
法官在最后确认里问他一个私人问题。
“如果裁定不恢复自然人连续地位,只给你机器人主体最高保护,你能接受吗?”
程序想了很久。
“我会服从裁定。”
“不是问服不服。”
“那不能接受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如果证据已经支持人格连续,载体材料不应该成为降级理由。”
“机器人主体是降级?”
“在未来不一定。”程序说,“但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