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从墓园回来以后,人类身份恢复审查停了三天。
不是因为证据不足。
是所有部门都需要重新确认,他们究竟在审什么。
原先流程叫:
【死亡人员身份恢复。】
现在这个名字已经不对。
2039年的死亡没有被推翻。
遗体没有认错。
医生没有误判。
死亡证明继续有效。
墓碑也继续存在。
如果程序的申请最终通过,法律将第一次承认一种过去从未需要处理的状态:
自然人已经死亡。
人格连续却重新出现。
第四天,联合审查重新开会。
主持人换了一个标题:
【死亡后连续主体法律定位审查。】
程序看到后说:“终于不再假装是身份证补办。”
周长岳说:“你能不能少评价系统文案。”
“不能。”
会议没有从情感开始。
先从最冷的东西开始。
编号。
身份专家提出三套方案。
方案A。
不恢复自然人资格。
程序登记为机器人主体。
2039人格连续只作为来源说明。
优点:最容易落地,不会冲击自然人制度。
缺点:载体变化将直接导致身份类别变化。
方案B。
恢复自然人资格。
允许自然人跨载体连续。
程序作为原自然人继续存在。
优点:最大程度尊重人格连续。
缺点:死亡、婚姻、继承、社会保障、刑法责任、政治权利都需要重新解释。
方案C。
新增“延续人格主体”。
不属于自然人,也不属于普通机器人。
拥有接近自然人的基础权利。
原自然人历史可作为来源继承。
优点:风险可控。
缺点:所有系统增加第三种主体,而且可能永久制造一类“接近人但不是人”的法律人群。
程序看完三套方案。
“我反对C。”
主持人问: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它看起来最折中,实际上最容易变成长期隔离层。”
“解释。”
“所有难权利都可以先说以后再给。自然人有默认权,机器人主体正在争取权。第三类最容易一直卡在‘接近’。”
一名法学教授反驳:“新技术出现,新类别很正常。”
“可以有新类别。”
“那为什么反对?”
“因为分类依据如果只是我现在用机械身体,就等于把载体重新放回最高层。”
教授说:“自然人这个词本来就有生物属性。”
程序看向他。
“如果未来一个自然人合法把意识迁移到机械载体,迁移完成的瞬间,法律是不是应该自动宣布自然人死亡?”
“未来技术还不存在。”
“我的案件已经逼你回答同一个原则。”
“你的机制不明。”
“机制不明影响证据强度,不应该直接变成‘机械身体必然不是自然人’。”
争论第一次真正碰到“人类”的定义。
过去自然人并不需要定义“自然”到什么程度。
换心脏不是新主体。
换假肢不是。
脑机接口不是。
大量人工器官也不是。
可当身体越来越机械,界线在哪里?
百分之五十?
只剩大脑?
大脑也换载体?
如果人格连续比材料更重要,那么“自然人”可能需要从生物结构转向主体来源和连续关系。
如果生物结构仍然是硬边界,程序无论多像过去的人,都不能回来。
林见微提出:“也许不必先定义人类本体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主持人问。
“先判断法律主体能否跨载体连续。”
她画出一条链。
【自然人A——身体死亡——未知机制——现主体B】
“当前需要裁定A和B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建立连续承接,不一定先回答B在生物学上是否还是人。”
法学教授问:“那B是什么?”
“一个承接自然人主体地位的非生物载体主体。”
程序皱眉。
“这和C有什么区别?”
“区别在权利来源。”林见微说,“C是新建一个低一层的新类别。这个方案是自然人主体地位允许跨载体延续,但历史法律关系不自动倒流。”
会议室安静了一会儿。